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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哲学与自由软件运动

课题研究报告

从信息哲学角度对自由软件运动的综合研究”课题组[1]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信息哲学研究

第二部分  自由软件运动研究

第三部分  自由软件与中国

前言

本课题是以我们对信息哲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对信息哲学的研究涉及到“信息进化”的历史考察,特别涉及到对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信息社会的考察,涉及到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信息社会条件下的表现方式和深化,以及信息化的社会生产力对社会转型提出的要求等等方面。只有这样具体、历史的考察,才能真正认识信息通过进化展现出来的本质,才能更好地把握人类信息化进程的实质和方向。我们1999年在互联网发现了自由软件运动,初步研究了自由软件基金会网站中的英文资料后认为,这一运动作为一种“自然抽象”(即通过现实的历史发展现象表现出历史的内在逻辑),有助于我们上述的研究思路。因此,本课题的内容是信息哲学研究和现实的自由软件运动两个对象的有机结合,是基础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强结合,只是在研究的现阶段,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自由软件运动的考察,信息哲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将作为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因此,本研究报告的主要篇幅是放在了自由软件运动的考察上。

[本文目录] 

第一部分    信息哲学研究 

我们对信息哲学的研究是建立在对以下学科的广泛考察基础上的。

1. 系统科学。除了最先产生出来的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以外,需要着重考察的是耗散结构论、超循环论、协同论、混沌学说、分形理论、复杂系统学说等新系统观。信息论第一次把信息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其局限性在于仅仅考虑了人工通讯系统中的信息,而且主要只是对信息的量的分析。而70年代以来的新系统论则把问题的研究范围大大地扩展了。虽然没有直接地把信息作为研究对象,但信息则越来越明显地成为从耗散结构论到复杂系统理论研究中的隐含主角。

2. 理论物理学和宇宙学。虽然申农和维纳已经把热力学的“熵”概念引入了信息论,但这个领域实际上并没有很好地成为以往的信息哲学的综合对象。但理论物理学和宇宙学的“新”结论正在向我们展示出,宇宙的物质结构中有和谐的或合规律性的秩序,这种秩序需要用“宇宙的信息本性”来解释。以往的“规律”、“秩序”、“结构”等等哲学概念都将找到更加精密的科学依据和表达方法。在这个领域中,量子力学中的“原子共谋”问题、理论物理学家大卫·玻姆的“隐序理论”、理论物理和宇宙学家霍金对宇宙唯物主义的丰富和“多表述的彻底统一理论”、数学和物理学家彭罗斯对宇宙是物质与信息的复合统一体的猜测与相关研究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3. 生物学、神经生理学和脑科学。神经生理学和脑科学已经为我们认识信息在高级神经系统中的存在方式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结论,而关于遗传的基因理论、病毒学、免疫学有关理论已经在改写传统的关于生命本质的看法。信息及其编码方式已经越来越被看做是生命的真正本质。

4. 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科学。这一领域是随着现代计算机的发明就已经产生出来的,阿兰·图灵,冯·诺依曼本身不仅是计算机科学理论的奠基者,也为那时还没有的信息哲学提供了重要的思想。70年代以来,国外关于“赛伯哲学”、“计算机哲学”、“人工智能哲学”的理论更是层出不穷。互联网的发展则形成了一个研究信息进化的巨大实验室,而且它也可以被看做外在于人类个体的人类神经系统,它意味着信息进化的更高级阶段,即人类和人类的意识整合的信息系统阶段。我们的前期研究表明,信息本质正在从这些学科的并行发展中凸显出来,需要哲学的最后离析和综合。

哲学本身的考察就我们希望阐述的新信息观来看,从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的“数”开始,古今中外许多哲学家思想中都包含了关于宇宙的信息背景的概念,例如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等,中国的《易经》和《老子》中也包含着类似的思想。这些概念是在当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历史的或者科学综合范围的局限性,但是以他们的方式,天才地猜测到和表达了关于宇宙的信息背景的思想,对这些思想的考察有利于我们概括信息的哲学本质;另一方面,新信息观的建立,又反过来有助于重新梳理哲学史上的这些范畴体系,使之在信息哲学的范式下得到深入的理解。实际上,还有很多范畴,例如:决定和非决定、本质和现象、结果和原因、必然和偶然、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结构和功能、客观知识和自我意识、等等,都可能在信息哲学的范式下得到深入的或更新的理解。

信息进化的一般社会历史形态考察。对信息的哲学思考,以往主要局限于对信息的概念分析和有限的自然科学考察,而缺乏对信息的社会历史形态的考察。而只有这种考察才能使我们达到对信息本质的整体理性具体的认识。需要把握信息在人类社会中进化的一些典型特化形态,例如:符号化、意识形式、意识形态、虚假意识、信息主体及其分化、分裂、知识分子群体、社会分工尤其是精神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理论与实践的分化和分裂及其历史整合、文化编码与文化传统。等等。应该可以从这种考察中建立社会信息系统的哲学层面的理论模型,把信息流从社会物质流中抽象出来加以科学地把握,并且递归地重构关于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等等范式。重新认识关于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精神文化-物质文化等二元对立的范式,力图达到对立统一的新范式。 

在上述考察和研究的基础上,本课题组对信息哲学以及信息的哲学本质问题形成了以下初步结论和需要继续研究论证、修订、深化的理论生长点。

“信息哲学”这个概念虽然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就不断地被学术界提出和讨论,取得了可观的理论成果。但是总的来说,以往的信息哲学为自己规定的具体科学基础主要集中在信息论、控制论以及人工智能科学领域,对自然科学的其他领域概括不够,许多自然科学领域(如理论物理学、宇宙学、数学以及系统科学的最新分支)则还远未进入信息哲学进行综合的视野;而社会历史本身以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则基本没有被作为信息哲学综合的对象。信息哲学本身的理论体系也是很不完善的,实际上,在“信息哲学”这个名称下,存在着的是各种不同的内容、立场、观点和方法。它还完全不是一个统一的学科。另外,信息技术和网络化发展,虽然引起了大量的思考,产生了较多关于网络经济、网络社会、“数字化生存”的新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成果也没有很好地成为信息哲学的综合对象,因为目前的信息哲学似乎没有一种范式能很好地概括和解释信息社会问题,它主要地是被用来解释信息技术问题和自然科学问题。

面对信息哲学目前的发展状况,我们的观点是,信息哲学如果要把自己作为一种新时代的时代精神,就需要把视野从自然科学扩展到社会科学。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展,正在引发一场信息社会革命。生产方式和整个社会面临转型。信息哲学只有对这些问题做出统一的解释,并建构出适应整个变革的哲学范式,才能真正建立起来。我们初步建构的一些范式,可以对上述问题做出初步的解释,例如“信息进化”、“信息反应”、“信息主体分裂”、“信息冲突”、“文化编码”、“信息与生产方式”、“信息与资本的辩证矛盾”、“社会信息不足和信息冗余的矛盾”、“社会信息伪系统”、“社会信息形态”、“多样的信息层级系统”、“虚拟的社会信息中枢”和“现实的社会信息中枢”等,其中,“信息进化”概念将有可能成为一个核心的、具有统摄功能的概念,稍后将作进一步阐述(亦参见《生态问题的信息哲学基础》,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6期)。

由于本课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考察“自由软件运动”问题上,所以,我们关于信息哲学理论内容的研究,目前还只能形成一些需要继续深化、体系化的基本观点:

1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将通过其信息本性得到进一步说明。 信息性和物质性一样是宇宙的固有本性,这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对宇宙信息本性的认识将深化、丰富我们对客观世界、对“物质与精神”关系的哲学级认识。例如,从思维和意识是信息进化的高级阶段这一线索来看,“物质与意识”这一对范畴就是不对称的或不完善的,我们可以通过信息哲学的建构,来论证是否可以用“物质与信息”的对立统一来更好地表征物质世界及其统一性。

2 信息的本质在“信息进化”的历史过程中展开,信息又反过来记录着这过程。信息进化与物质进化并行,且引导和强化物质进化;信息进化遵循“递归”(或者说,在时间中“全息地卷入和拓展”)的规律。我们建构了“特化”、“泛化”、“信息凸现”、“信息冲突”、“信息主体”、“信息系统在时空上的层级和递归”、“扩展着的关联”“次级信息”、“自然抽象”(进化本质的直观呈现)等系列概念来初步把握信息进化的完整过程,进而在哲学层面上完整描述信息进化的基础上认识信息的本质。我们认为,当今我们面临的“过渡中的信息社会”是宇宙信息本性的高级阶段,信息泛化突显信息的本质,但要通过新的自觉的自组织(人类社会转型)过程来实现宇宙的信息本性及其多样性和全息统一性。

3)对信息的哲学本质的理解。信息可以一般地理解为物质世界的整体相关性,以及这种相关性的记录方式和递归性质;在信息进化的生命物质阶段,信息记录方式获得了特化的组织形式(基因);在信息进化的人类社会阶段,信息记录的递归性质获得了高级的反身形式意识和自我意识;在人类社会的“经济阶段”,信息的本质通过经济价值得以“凸现”,目前的“过渡中的信息社会”中表现为“信息化”和“物化”的尖锐对立;在人类社会的“文化阶段”,信息的本质将克服异化而真正“实现”,掌控了“必然王国”的自由人类为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界代言,和“代天行道”;宇宙在空间上的全息性通过时间上的递归性得到实现,并相互映射,辩证地展开和存储(也就是“在时间中全息地拓展和卷入”)。(参见贾星客、李极光《生态问题的信息哲学基础》,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6期)。

4)社会信息化与科学社会主义有必然、内在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信息化进程应该而且可以为世界信息化进程做出贡献,而这需要哲学层面的新信息观的指导。同时,信息哲学又必须在研究和处理现实信息社会中的矛盾的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充实。 

如前所述,我们对“信息哲学”的理解,除了强调更广泛的具体科学考察,建立更深广的科学基础以外,特别强调,信息作为一个一般哲学范畴,必须包括对社会历史进化过程的概括。以这一思路作为指导,我们用较大精力对“过渡中的信息社会”进行了信息哲学考察。我们认为,信息革命不仅仅是一场技术革命,它必将也正在成为一场社会革命。因此,正在形成的信息哲学也不能仅仅是一种技术哲学。在更大的程度上,只有深入地考察和综合了信息凸现与社会制度的变革的关系以后,信息哲学才有资格作为哲学建立起来。

我们目前所处的信息社会实际上是一种过渡阶段,应该称为“过渡中的信息社会”或“信息社会的初级阶段”。因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信息社会”还正在寻找它的结构,它正在朝什么方向发展或者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还需要我们的深入认识和探索。

信息社会这个概念本身,就目前人们对它的了解来看,主要是从生产力的技术形态上来概括的,而生产力的信息化必然与传统的生产关系发生冲突,也正在发生冲突。我们在下面就要通过一系列矛盾来描述这些冲突。这要求有新的生产关系和整个社会转型来与之相适应。未来的完成了的信息社会必然是一个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到上层建筑的整体新社会,这将是自然界的普遍信息本性的真正展开和实现,即通过人来完成物质世界的信息进化过程。因此,除了对信息进化的一般过程进行考察以外,还需要对过渡中的信息社会的特定形态和过程加以考察。

信息革命正在从技术转型或生产力转型步入社会转型,而社会转型的核心内容是生产方式的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信息凸现催化着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激化着大量转型性社会矛盾,对过渡中的信息社会的分析,正是要通过这些矛盾的认识和分析来进行:

1信息的共享本性与传统所有制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最典型地体现为知识产权在信息化时代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上。信息产业中的跨国公司已经很明显地把最初目的是保护知识劳动者权益的知识产权作为知识垄断和知识剥削的工具,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两难问题”(既受到发达国家借强化知识产权推行知识霸权的压力,又需要健全自己的知识产权,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推行知识产权过程中,民族经济受到很大打击,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某某会议以后);以传统所有制为基础的知识产权扩展过程中的矛盾(知识霸权,信息剥削、跨国公司抢注发展中国家的基因资源等等)。1983年从美国发起,现在遍及全世界并且方兴未艾的自由软件运动就是这种矛盾的一种典型表现。自由软件运动提出的软件共享和一般地信息共享的斗争目标,代表了这一矛盾运动的发展方向(注释:参见贾星客、李极光《论自由软件运动》、《论左版》,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1期,2002年第1期)。

2信息共享本性和普遍关联性质与传统的民族疆界的矛盾;需要分析互联网的“无国界”性质以及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虚拟国家”、“虚拟民族”的性质、意义、影响和作用,这种作用和趋势正在越来越尖锐地和传统的民族国家疆界发生矛盾,同时,又在形成着新的“利益集团的边界”如跨国公司和大量非盈利组织等等。

3与信息凸现、信息过剩并存的信息不足和信息分配巨大差别之间的矛盾以及解决矛盾的条件在过渡中的信息社会,一方面是信息的超量涌现:1980年代就出现了有关信息爆炸的评论。现在看来,信息爆炸在相当程度上是信息相对过剩,是信息冗余,并且通过信息竞争有不断加重的趋势;而同时存在的却是大量社会底层民众的信息不足。信息技术造就的大量“傻瓜化”技术界面,只是信息相对过剩和信息不足同时存在这一矛盾的技术象征物,在这一象征背后存在着的是信息和知识的封锁、垄断、高价以及知识圈子的人为加固,把大量下层民众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下层民众排斥在信息化进程以外,或者是用廉价的低知识信息产品来充斥他们的意识。这起到双重的作用:既把他们作为“信息消费者”“开拓了市场”,又把他们限制在高知识进程之外,信息垄断者继续保持他们相对的高信息态,从而巩固信息的阶级差别。这实际上是传统的阶级差别以新技术为手段的强化。这说明,不能抽象地高歌“信息社会的来临”,而要分析和解决矛盾。

4信息化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各种新社会运动考察和分析——它们的主体、性质、社会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例如自由软件运动、自由音乐运动、自由民族运动、自由硬件运动,反知识产权运动、“嗨客”(区别于“黑客”)群体的崛起,以及其他各类随网络化而产生的电子信息族群,这些运动和新潮的互联网群体说明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知识化,改变着社会主体的成分和相互关系,新型的信息主体在产生并对社会进化发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需要对这些新型主体的社会地位、性质、发展趋势进行理论研究。

另外,还有大量电子信息现象需要研究:信息安全问题、互联网中的隐私权危机问题、计算机犯罪、信息战争、信息侵略以及“网络社会”中的信息突变(例如新的网站、数据库、信息结构方式的大量快速产生,掀起一次又一次的电子浪潮),等等。

信息哲学需要通过对上述转型性矛盾的分析来得到充实、创新和完善,相应的,也只有通过全新的信息观才能深入和正确地理解这些社会矛盾,并揭示出解决问题的条件。也只有通过这样的具体案例研究,才能对信息的哲学本质形成科学、完整的理性具体,从而促进信息化进程健康、合理地发展。我们相信,一种在时代理论高度的信息哲学的形成,将对中国和世界的信息化进程以及信息化带来的社会转型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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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自由软件运动研究

一、社会背景描述

IT(信息技术)的发展——其代表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铺展——直接推进着全新的生产力革命,以IT为引领的高科技作为高端生产力重构着全部生产力体系,拉动着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生产力的这一革命性发展的后果,必然导致社会关系的全面变革。IT并不是对传统技术的一般叠加、也并不与传统体制协调发展,尽管它也被当代资本主义当作“伟哥”进补——以图成为“信息高速公路、知识产权”时代“永葆青春”的“信息资本主义”。但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实质上更反映了、代表了深刻得多的客观规律与历史规律,并潜藏着加速这些规律现实表达的巨大能量,它在发展过程中表现的另一面是有力地反抗对它自身的种种歪曲利用。尤其在IT的软件领域中,出现了极为值得关注的反叛表现。计算机及其网络的软件,作为某种固化的一般人类本性与知识,正在日益成为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普遍基础。软件不仅是IT的灵魂,更在生产力系统与社会信息化的高端反映着、并直接体现出社会关系的深刻矛盾,与社会寻求矛盾解决的历史要求。

电脑软件是信息的一种高度发展形式,正在逼近触及、揭示与掌握着宇宙及社会的信息本性及其进化规律。一些原来在传统生产力基础上纠缠不清、理解不顺的现象、关系、规律、原则等,正通过软件、软件技术、软件的应用与网络化扩展,而被予以更高的“自然抽象”而凝炼简化,正被明晰直观与现实具体地呈现出来。这种自然抽象与理论抽象的结合,更加深刻地再确认着:社会化规律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加速地、强烈地要求着整体直接呈现。我们认为世纪之交出现的自由软件运动,正是这种历史要求的一个有力佐证,正是这种时代性变革的一个典型表征。

社会化自由协作是宇宙信息本性的社会表现,是信息进化规律的必然趋势。作为信息哲学理论中揭示的“自然抽象”与“自然方法论”过程,自由软件运动正在把这种社会变革的矛盾与斗争更加简明、现实、集中地表现出来,并证明了社会化与资本的峰面对抗在当前正表现为信息与资本的缠斗〔参见拙作《论生态问题的信息哲学基础》,2000年《云南师范大学学报》第6期〕。自由软件及其运动直接具体地表明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剧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内在冲突,现实地提出了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与源矛盾的问题,激发与推动着进向全新社会的变革,并为这一变革提供着更加丰富、现实与成熟的硬、软综合条件。不论自由软件运动的主观意愿以及人们对它的理解与态度如何,对它的科学研究都将揭示出,自由软件运动的实质是在新的生产力水平与新的时代,再次确认与更加激发社会化自由协作这一历史规律的紧迫要求,并更清楚地展示与启发这一规律实现的途径、过程与方向,并为丰富与发展认识这一规律的理论学说提供了启示与营养。

自由软件运动几乎是伴随着“信息资本主义”出现的重要社会现象,它有着以高端技术改造社会的强烈愿望,但它由于本身的自发性,再加上资本对它的压制和歪曲利用,使其具有一种“优化资本主义、发展技术应用,实现美好的公正的理想商业社会,自由共享协作,追求人的发展”的特性,但即使就此而言,它也不乏可研究、借鉴之处。但本文将要证明的则是,自由软件运动这种全新的社会现实的实质是有助于揭示直接而全面的社会化变革这一客观历史必然规律。这一运动的深层本质、其矛盾进程、其原则的彻底推广、其带来的影响与启发,都将造成对信息资本主义的冲击与反叛,从而广泛有力地推动一种进向全新社会的变革。

二、自由软件

自由操作系统的轰动

1983年,一位美国软件工程师,本着对“物质对象时代”已经过去和“后短缺时代”正在到来的新认识,按着技术发展所要求的软件公权、自由、共享、协作,以及适应社会新发展的道德要求——如圣经“金箴”中主张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之所欲,一同共享”的理想,对版权、信息私有权的“社会递归”发展考察,更出于对软件及有用信息方面私有产权的厌恶,在软件领域发动了GNU工程,全面开发推广自由软件,号召与推动“开源”,开创了全新的“版权”——左版(copyleft),引发了“以技术手段改造社会”的自由软件运动。

1991年,一名芬兰大学生,为自由软件运动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产品成果与技术支持——自由操作系统[2]的内核Linux,该产品采用了GNU工程的技术成果,同意左版规则,因而产生了第一个至关重要的龙头自由软件,一种自由操作系统:GNU/Linux。早期它完全免费在互联网上发布,谁都可以免费下载并自由地使用与拷贝传播(现在也仍有免费获得的可能)。它是“开源”的,即它的源代码(软件程序的原始文件)是完全开放的——而这在商业软件中却是完全或部分不公开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了解和修改,包括修改其底层结构即基础和核心部分,使其适合于自己的特殊需要。GNU/Linux的出现让自由软件一下子名扬天下,并用事实回答了对自由软件的种种责难与反对,打破了一、两个私权软件在微机操作系统上独霸天下的格局。

GNU/Linux的出现,顿使自由软件声名鹊起,在世界范围刮起了旋风,技术上不断发展,市场上强劲扩张,网络中盈得大量用户,让一批人与公司暴富,让IT界的老牌劲旅刮目相看;技术发展中国家的人士将它视为赶超良方;其发展直逼软件霸主微软公司,大有“敢把皇帝拉下马”的架势……

接着,一些商业公司(例如,靠自由软件起死回生并市值狂升的红帽子公司),开始按一种“自由新版权”——左版的GPL规则来经营GNU/Linux及其他自由软件。GNU/Linux也同时加速促进了自由软件运动倡导的“开源”运动。所有原先对自由软件恨之入骨又装着不屑一顾的公司与人士,再也不得安宁,再也不敢小觑自由软件,很多私权软件公司也唱起了“开源”的高调,有的也含含糊糊打起了“自由”的旗号。

GNU/Linux是自由软件的一项极重大技术成果,它使80年代起就在努力的GNU自由操作系统得以实现。它大大扩展了自由软件的影响,几乎成了自由软件的代称。不过要看到,它只是自由软件多年努力的一项成名作,而且,开发一种与Unix兼容的自由操作系统以及开放源代码等具体技术目标,早就写入了《GNU宣言》,因此不管从技术上、观念上,还是从GNU/Linux本身是一个自由软件等方面看,GNU/Linux的源头都是GNU工程。

GNU工程

1983年,斯多尔曼写下了旨在以自由软件恢复自由协作精神与社域的《GNU宣言》,19853月正式发表于《多博士》杂志,这个宣言实际上是自由软件运动的宪章。1984年他正式开始了GNU软件工程的编写,同时组建了“自由软件基金会”( FSFFree Software Foundation),既作为工程的开发与筹资企业,也实际上是自由软件运动的教育宣传推广组织。1989年,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了一种“新版权”:GNU GPL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用以保护自由软件运动的进行与推广。

GNU宣言》中写道, GNU工程是恢复早年的计算机共同体协作精神的一种方式,私有软件的所有者设置障碍,破坏协作,我们要消除这种障碍。”宣言以新时代新要求为依据,解释误会,批驳责难,宣布发起GNU工程、开发与推行自由软件。

 GNU”的意思是“角马”,但又是“GNU's Not Unix”(“角马不是尤尼克斯”)一语的缩写,而缩写词又递归地返回到主词与总名GNU——“角马”[3]角马的图形很多时候也成为了自由软件运动的标志,但在正式场合,GNU只作为一种缩写,而不强调其“角马”一意[4]。但这种独特的取名方式表明了软件编制的相互继承和总体协作的关系,也表现了嗨客们精湛的编程(计算机程序编写,后同)创造力与幽默感极强的乐观精神,另外,这也代表了一种与上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社会中反叛风格大有关系的、在信息时代更加发展的“IT文化”,尤其是“嗨客文化”。GNU这个名称有着强烈的反叛色彩,成为自由软件运动的标志与口号,反映着运动的性格和风貌。

操作系统对于整个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关系巨大,它是管理其他软件与系统运行的基础软件,所有的应用软件都受制于操作系统,如果没有自由操作系统,自由软件运动的开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此,斯多尔曼在一开始就把GNU工程的首要重心置于自由操作系统的开发:“必需先要有一个自由操作系统”,其所取代的对象自然是当时最大的非自由操作系统UNIX。在取代方式上,GNU工程采取了与Unix兼容的技术定位,一个原因是UNIX技术成熟,由不同的组件、单元构成,如果对不同功能部分逐一取代,然后添加新特性,就能减轻开发难度,缩短开发时间;另一个原因是UNIX用户众多,开发与UNIX兼容的自由操作系统,能够让原UNIX用户能快速方便地迁移到新的自由操作系统。一旦有了功能齐全的自由的操作系统,就可以形成一个自由软件的应用与开发环境,不论是推广者还是用户,都可以拥有一个生成与运用更多自由软件的基础平台。斯多尔曼的这一选择定位准确恰当,但在进行上却因为种种原因而较为缓慢,除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缠身外,斯多尔曼初期的具体开发点是在操作系统的编译程序上,而不是使操作系统马上可初步应用的内核(kernel)上。但是,在自由软件精神的影响下,Linux内核出现了,由此产生了GNU/Linux自由操作系统,这使GNU工程的技术构想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急剧地扩大了自由软件的影响。除了GNU/Linux外,还出现了其他的自由操作系统,而自由软件基金会仍在继续完善自行开发的“GNU Hurd”操作系统。

除自由操作系统外,GNU工程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还包括各种工具以及不断增加的应用软件等,实际上是要涵盖Unix领域直至整个软件领域。

GNU在开发自由软件产品这个具体目标之外,更重要的宗旨是作为“终结一种社会的一个技术手段”[5],是开展一场恢复早期麻省理工人工智能实验室共享协作精神的斗争,是建设某种理想社会的社会工程,是提供消除因软件私权导致的社会腐败的战斗武器,是送走“物质对象时代”、迎接让社会与生存状况变得更美好的“后短缺时代”的载体。GNU的这些宏大目标,全都都将通过推行自由软件来完成。

什么是自由软件

斯多尔曼定义了自由软件必需具备的四个缺一不可“中心自由”,具有“中心自由”的软件就是自由软件:

“自由0:为任何目的运行该程序的自由;

自由1:研究该程序是如何工作的并为您的需要而改编它的自由;为此目的,可获取其源代码是先决条件。

自由2:再发布复制品以便你能帮助你的邻居的自由。

自由3:改良该程序,并向公众再发布你的改良版本,以使全社会受益的自由。为此目的,可获取其源代码是先决条件。

概括起来,就是使用、学习、发布、改良软件的自由,如果一个软件的使用者拥有全部这些自由,该软件就是自由软件。”[6]

这就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定义的自由软件,其对立面则是私权软件或者商业软件。私权软件的特点就是有传统版权、有专利、有商业保密甚至特别的加密、有商标权等,也即被赋予了限制复制、使用和修改源代码等限制用户的垄断性权力。

自由软件是一种新型的技术产品与市场商品。私权软件当然也是产品和商品,但私权软件本身并没有“使社会受益”的固有目的,其直接目的是赚取尽量多的利润。因此这两种软件实质上有着尖锐的对立,是一种斗争,但斗争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用户选择和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展开的。

自由软件是一种新的开发模式和新的技术标准。它向全体支持自由软件的编程人员开放,欢迎一切愿意又能够的人士参与开发。由于它的开放性,使它极易于维护、修改,保持着高水平和高质量。自由软件的开发总的来说是低报酬的,它以软件开发自身固有的魅力和创造性乐趣吸引广大开发者参与。自由软件的强势发展说明了这种“群众性”开发的优势。

自由软件构造了新的商业与市场模式,这种模式以“使用第一、用户第一、市场主体独立平等交互协作”为宗旨,这具有比一般的消费保护更为深刻的意义。由于其特殊的开发与推广方式,其总的趋势是低成本的、低价格及相对低利润的,但却又是高效益高质量的。这种新型商业模式全面改变了产品研发及市场的规则、结构、渠道和运作等方式,强烈地突出了支持服务与使用导向的功能。在自由软件导致的新型开发、传播与商业模式中,大大降低了无谓的浪费,让社会与使用者或消费者极大受益。

自由软件产生于网络,发展于网络,网络直观地呈现着共享协作与交流,自由软件的开发、推广,它的社域,它的理念与精神都离不开并表现于网络。自由软件与网络的结合不仅预示着一种真正可行的电子商务与电子事业,也促成着社会结构与社会交往的创新。

另外,自由软件的“自由”并不只是停留在一般的自由使用、复制、修改这一层面上。斯多尔曼在法国的一次讲演中,把“自由”与平等、博爱相提并论,在GNU宣言中,他表达了一种对即将到来的、自由的人自主活动的“后短缺社会”的憧憬。因此,我们认为自由软件的自由,有着自由协作的社会理想,具有“文艺再复兴”与“技术人文革命”中“人的自由”的含义。而在新的信息时代,这种趋势中包含着研究与实践社会如何向自由王国迈进的哲学意义。

正确理解自由软件

自由软件由于表达和理解上的差异,也由于错误的翻译,更由于来自传统观念的曲解,使很多人产生了认知上的混乱,不仅导致误会,更成了责难与反对的理由。其中关键的问题有三个:自由与免费、自由与盗版、自由软件的开发与生存。

自由在英文中是free,免费一词在英文中也是free,这是把自由软件误会为免费软件的一个语词原因。自由软件的发起人在很多文章和讲话中,清楚地解释了自由与免费的区别,即free涉及的是自由,而不是一个有关价格的问题。另外,自由软件在分发与推广上是双模式的:可以免费共享,也可以商业买卖。自由只是对使用、复制、修改而言,并不保证免费获得的“自由”。自由软件有可能免费获得,例如从网上下载,与邻居和朋友分享——双方自愿的自由复制等;也可以付费获得,付费可以是低廉的但也可能不便宜。作为商业经营中的产品,自由软件主张以成本为定价基础,倡导低费用,而作为支持服务与额外服务,则是尊重用户基础上的市场定价。但由于在基本属性(尤其自由复制)上有免费获得的可能,商业性自由软件的费用总的来说大大低于私权软件。同时,FSF的自由软件坚决反对强迫用户为其产品的使用、复制、修改付费,并以“左版”方式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因此,自由软件决不是免费软件——在内涵上绝对不是,在市场价格上不完全是。一个软件即使是免费的(如广告性的赠品),但如果没有“中心自由”,就不是自由软件,相反,一个软件即使是付费购买的,但只要它有中心自由,它就是自由软件。当然,自由与免费问题有一种纠缠,就如斯多尔曼本人,在一些文章中,认为自由软件可以免费也可以收费且不一定收低费,也强调这种收费只是为了保障自由软件事业发展的必需(包括保障程序员的生活),不同于私权软件对用户的限制;而在另一些文章中,又认为,不在软件上放一个价格对社会更好些。因此,自由软件不免费首先具有策略的意义,在现行市场机制下,要保证自由软件进行的起码条件,一定的收费是不可避免的,除非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完全支持——而这也是自由软件运动一直在努力的一个方面。

把自由软件的“可以自由复制”这一点理解为“合法盗版”也是原则性的错误。不可否认,盗版活动鱼龙混杂,不排除有些盗版活动带有不满信息霸权主义和吃大户的渲泄情绪,有时候也弄不清究竟谁是真正的大盗版者。但根本上,自由软件与盗版风马牛不相及。把持有者与接受者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对业已声明的、有效的自由软件进行自由复制这种自愿分享称为“盗版”是无稽之谈。盗版,只能是针对不准分享的右版即传统版权的非法复制、尤其是牟利性非法复制,因此盗版与私权软件完全是难兄难弟。而全面推广自由软件倒能彻底消灭盗版。自由软件本身是一种迁升,不仅全面提高了竞争的水平、范围、方向,而且使自己跳出了传统版权的窠臼,把市场分成了两大块,一边是盗版与右版的冤冤不解,一边是自由软件的净土。

自由软件的责难者和反对者的又一个理由是:因为自由软件免费(这已经是一层误解),所以程序设计师们将没有报酬而会饿死;没有了金钱激励,程序员们将失去创造力;没有经费,自由软件将无法维持开发与经营,例如无法打广告,等等。这除了传统体制的固有思维定势以外,还反映出了一些私权软件公司高薪争夺与囤积“信息人才”的深层动向。对于编程方面的问题,斯多尔曼认为说程序员会饿死是危言耸听,是基于私权软件的预设。首先,自由软件并不是完全免费的,其次另有多种方法可以收取服务费用。他认为,以高薪囤积程序员与为高价囤积软件,都是一种社会性的巨大浪费,都是对社会、他人及囤积者自己在物质与精神上的伤害。

斯多尔曼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设想。他认为自由软件不会使程序员丧失报酬,人们是十分愿意回报有用的好东西的,只是与私权软件开发体制相比,他们的报酬会降低;如果消除了高薪与囤积体制的恶意诱惑,不仅不会影响程序员的创造力,反而还会消除社会浪费,提高编程的社会生产力;编程工作的独特内在魅力和乐趣以及社会对其贡献的赞誉,都将激励他们的创造力,而创造力本身又是一个激励因素——发自主体自身的自激励因素。这里,斯多尔曼接触到了信息资本主义的控制、囤积、炒作、诱惑与浪费性奢侈性“激励”等问题,也触摸到了信息社会带来的社会与主体变革问题。

斯多尔曼还倾向于设想让软件事业成为一种社会公共事业,通过征税方式,以国家、社域、个人、学校、科研机构等的综合力量,以民主、规划与市场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发与推进,程序员则可以受聘而有酬编程,也可以提供各种服务从市场获得回报。综合斯多尔曼的一些讲话,可以看出他主张程序员只需要健康适宜的生活报酬,并在贡献社会与表现创造力中得到乐趣与赞誉,他反对奢侈豪华的“激励”,而实现这一点的办法则是在现实中卓有成效地推行自由软件,使其成为气候。至于自由软件的经营,当然是在市场上公平竞争,探索自己的经营之路,对于这方面的责难,斯多尔曼的回答是:“为什么自由市场的鼓吹者不想让自由市场来决定这类事情呢?[7]

对于对自由软件的误会、疑虑、责难与反对,自由软件运动一方面是进行大量的、不懈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就是实际上加以发展、推广与传播。目前看来,这两方面都取得了相当成效。自由软件运动的有效开展则得益于新型技术人士的发动与推行。

三、自由软件运动主体

软件是信息技术的高级产物,是信息的一种高级形式,是信息化过程的高端代表之一,是人的智慧与知识的社会化凝结,是人的本质的积极体现。现存社会一方面试图掩盖与歪曲利用软件的这一本质,试图把它拉入传统商品的队伍,但信息本性决定的软件化趋势表现了更为明确的、不可阻挡的社会化变革,软件在自身的技术产出之外,还必然有社会产出——造就承担变革活动的主体:重现人性本质的人及新型社会主体力量与社会结构形式。

理查德·斯多尔曼

自由软件GNU工程的倡发者是美国程序设计师理查德·M·斯多尔曼。自由软件与GNU工程的摇篮则是斯多尔曼认为的理想人生状态之地——充满共享协作精神及嗨客文化的早期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

理查德·斯多尔曼(Richard Stallman)的名字与自由软件紧密相联。他是一名美国软件工程师,1969年开始在纽约的IBM实验室从事程序编制工作,后又在一所学校的计算机科学系工作一段时间,再之后,进入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MIT AL Lab)。而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的经历,对他最为重要,成为他作出人生抉择,发起GNU工程推行自由软件的直接动因。

斯多尔曼把在人工智能实验室工作的年代,称为计算机“真正的早期”,他在那里经历了从没有私权软件或商业软件到它们产生出现的重要历史时刻。那时的程序员及计算机工作者们受雇于学校或国家的研究项目,满怀热情地进行工作。人工智能实验室中充分共享的风气、嗨客及其文化、私权软件的出现、私权软件对技术发展带来的严重阻碍与道德伤害等,对他的人生之路发生了巨大影响。

在人工智能实验室,斯多尔曼痛切地感受到软件领域中私有观念与软件发展的矛盾。他深切体会到,软件工程本来是集体的协作,而私有观念及其制度化的东西,诸如专利、版权等,则阻碍这种协作。他真切体验到无私的协作精神的重要性。那里几乎没有专利、版权、加密等观念,程序和文件放在网络中,“就象自由获得空气一样”[8]为人们所共享,人们自由地使用和修改;外来的电子邮件,不管是给谁的,大家都可以阅读,无论什么人有了技术上的困难,谁都可以来帮助;终端也是属于每个人的,“如果某个教授把终端锁起来,办公室的门就会被砸掉。”

那时,美国的软件工程师们大多是为国家项目进行系统性的工作,把计算机系统资源作为自由的公共资源是一种普遍现象。他们作为一个集体为总体目标而协作,个人设计编制的程序只在总的工程中才有价值,只有协作才符合并体现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那时的软件还没有独立地成为重要技术要素,也没有大众需求的市场因而不是商品。这是自由协作精神在早期计算机实验室里能够充分存在的直接原因之一。这种情况下的协作表现,看似一种“特例”,但实则已表现了一种“普遍”,它不仅是一般社会化规律的执着表现,更是自由协作在信息时代发展为技术可行的直接要求。斯多尔曼正是摸索到这种从特殊到一般的具体抽象并予以坚持的人士之一。在现今更为普遍的计算机网络中,协作性受到了程度不同的掩盖并被强制打了“折扣”,消除这种共享范围与要求更加强大的“普遍”中的“特殊”,正是自由软件的一个重要功能与使命。

斯多尔曼关注的基本是软件领域,但他赞许过哈佛大学计算机实验室早期的公共源代码制度。这实际也意味着,那时的协作也包含公共的硬件资源与信息资源的共享,以及保障共享的自由公开体制(如协议、标准、规范及编码等制度)。

嗨客

斯多尔曼把MIT AI LAB中具有相同共享精神、为人们与社会提供有益的使用产品而发奋热情编程的伙伴们称为“嗨客”(Hacker),而他本人自然也是一个早期嗨客,这使他至今享有“嗨客之父”的称号。

嗨客旧译为“黑客”,导致很多贬意性的误解。后来的新词“骇客”及其行为,更使“黑客”具有了某种可怕的电脑歹徒形象。嗨客这一名称音译于英文的HACKER,是英文动词HACK的动作者。HACK有两个意思:“租”与“砍、劈、成功地对付”。在第一个意思上,表明嗨客们都是一些深夜或通夜工作的计算机发烧迷——早期的电脑很昂贵、包括供连网使用的终端也很稀少,要想多上机,只能在晚上多预约即多“租”机时;作为第二个意思,这些人有很大的干劲,象“砍、劈”的大侠,并在编程中发挥与提高聪明才智与创造力,既喜欢又善于“成功地对付”。斯多尔曼回忆道,只要在编程中表现了创造力,并为社会及他人产出了有益的产品,嗨客们就会感到快乐。“黑客”这种旧译只是跟随海外的随意翻译,“黑”与人相联系贬意性极强,歪曲了原意,也没有反映出动作者的原意与新技术群体的深刻含义。译为“嗨客”才能表现出IT英雄们的行为、气势、呼声,并表现出其文化发源地打招呼时的亲切豪爽感与侠义精神。斯多尔曼对嗨客作了正宗而权威的解释:“以‘安全破坏者’的意思使用‘嗨客’一词,是部分大众媒体上的混淆。我们嗨客拒绝承认该意义,并会继续在‘热爱编程且在编程中享受聪慧的人’的意义上使用该词。” [9]

嗨客(及类似人群)是高科技尤其信息技术时代出产的一个特殊阶层。最初的嗨客精神正是自由的共享与协作精神,其伦理与文化则表现为一种有益社会的创造性欢乐与助人为乐的侠义。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与私权软件的出现,更由于软件商业价值而带来的“个人暴富”机会,嗨客出现了严重分化。据斯多尔曼的回忆,由于商业化对自由协作精神的破坏,在70年代末,嗨客文化经历了一次断裂,嗨客伙伴们陆续离开了MIT AI LAB,很多人被商业“招安”,他热爱的富有自由协作精神的环境暂时消失了。

我们认为,这种“文化断裂”正是软件商业化、自由协作产物商品化的反映。信息技术发展的初期,软件具有的引领性本质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但很快,社会信息发展规律就透过软件的独立表明了,软件才是真正切合信息本质的信息代表,它不仅主导着计算机应用,而且正成为整个信息技术的最重要基础,更广泛地看,则是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不仅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软件生产力”,而且必将成为整个社会的普遍基础。当软件加速从硬件的附属物转向独立,软件转化为另立门户的重要生产要素后,资本主义出于其本性,把软件的商业化作为延长其垂死危机而拼命抓住的又一根救命稻草。

在人工智能实验室后期,斯多尔曼目睹了商业软件的出现,看到了共享与协作的毁灭,身历了软件私有权对他们的有意刁难,感受到了商业软件保密协议中不道德的背叛性带来的屈辱与愤怒。他与毁坏他所钟爱的早期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商业化行为斗争了两年,从他的多次回忆中可以看到,他那时也受到过高薪诱惑并有过痛苦激烈的思想斗争。但他最终说道:我也可以去发财,但我终身都将不快活,相反我也可以与这种现象斗争,以重建这种美好的社域,我下定决心为我所为——以自由软件进行斗争。1984年,为了专心推行自由软件,也为了不因雇员身份而被人依法阻止自由软件的开发,斯多尔曼离开了麻省理工的人工智能实验室,成为一个开发与推广自由软件的自由人士。

我们认为,嗨客从出现起,就有着某种“温和的无政府主义”色彩,并似乎有某种单打独斗的现代侠客形象,并且,后来出现了行为极不相同的分化,但这些表面的部分现象并不是这种新主体最重要的本质。嗨客与自由编程人员、社域、因特网及自由软件等现象是相关联的,表明了在社会向信息时代或知识文化时代变革时,一种代表软性高端生产力的、科技文化水平更高、理性与主体性更强的新阶层和社会力量正在形成与分化组合中,其组织方式、自由理念及表现出来社会变革的能量动力也反映着社会结构形式的全面改变趋势。

社域

如前所述,电脑网络与自由软件密切相关。加上自由软件的本性重视人的因素,因此不管在阵线划分,还是开发、经营与使用等子系统方面,自由软件运动都提出与强调了一种新的直接社会关系——社域(community;在早期,斯多尔曼也称其为“公社”)。这种社域基于计算机网络,而不基于或局限于地域性(本质上是全球化的,可以说是网络之所达则社域即可在的)。自由软件社域的大小,客观地标志着自由软件阵营的壮大。它可能是松散的,只要你开发、推广、使用、经营、爱好,支持自由软件,并有着关系与交流,你就是社域的一员。它也可能是紧密的,只要有具体的组织,如自由软件基金会、自由软件经营公司等。在斯多尔曼的理想中,这种社域是一种民主自治的自由协作社会单位,配合国家、个人、法制、市场,既成为软件开发、运用的团体,也是共享、贡献、享受乐趣的朋友圈。社域是自由软件运动中(也包括一些其他关联于IT影响的社会行为中),以早期嗨客为开端为代表,逐渐发生出来的一种社会结构新雏型。社域的重要特色是基于电脑网络与IT的非地域性数字式网络信息的互动交流,具有大小不等的单位、松紧不同的圈层。自由软件运动不仅把社域作为自己推行、扩展以及开展活动的基础,也以社域的发展来检验自己的影响。目前的电脑网络中,出现了许多类似社域的、蓬勃发展与丰富多彩的社会集合体,预示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社会关系与交往方式的直接变革。

四、自由软件运动

两个阶段

按我们的研究,应把1991年看作自由软件运动发展的一条阶段划线。1991年之前,为筹备与发动期,这一时期的主要工作是发动、宣传及自由操作系统的部分开发,最重要的文献是《GNU宣言》和一些讲演。技术上,这一时期的重大成就有斯多尔曼开发的GNUC编译器与宏编辑器。1991年,出现了两个重要东西,从合法规则到技术开发方面都推动了自由软件运动的急速发展,形成广泛影响。一是完整表达左版观念的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新版,二是由芬兰大学生林纳斯开发的Linux操作系统内核,自由软件运动因此有了自己的基本成形的操作系统GNU/Linux,自由软件运动进入了一个发展高潮期。外部条件方面,90年代前期开始的、很具自由性质的因特网的大发展,则提供了自由软件推行与运动开展的大好舞台。但同时,也出现了分化遇到了考验。

如前所述,开源是中心自由中“修改自由”的基础,是自由软件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正是在这一点上,自由软件运动出现了分化。开源是计算机“真正的早期(20世纪6070年代)”的传统风格,那时各大学的很多重要实验室中的计算机系统都是彻底开源的,哈佛大学的有关机构甚至明文规定不允许安装非开源的程序(即使可能是非私权的)。私权软件风行之后,作为软件专利与商业保密的后果之一,就是源代码保密甚至加密、严禁非授权获取与修改等。这时,坚持开源与宣传开源最有力者就是自由软件运动,就是自由软件基金会。这一坚持的一大硕果就是GNU/Linux,而其成功与发展同样也得利于开源。现今流行的GNU/Linux及各种变种,已是成百上千人劳动的共同结晶,有人来纠正错误,有人来添加功能,这是开源、因特网、群众性编程造成的奇迹。GNU/Linux之后,大量的自由软件与配合成果涌现出来:其他的自由操作系统、编程工具、图形软件、数据库、视窗化、文本编辑等等,还出现了研究基因工程与分形等前沿科技的自由软件。不仅品种发展,质量上乘,而且数量急剧上升,用户不断增多,社域不断扩大。

分化与开源软件

自由软件基金会一直坚持着自由软件的理想,坚持与私权软件的斗争。但也出现了重要的分化与变形。一是因为自由软件也可以市场经营,于是无孔不入的商业也介入进来,有些公司能够按照自由软件的规则和要求作得较好,有些则打着自由软件的幌子,玩着把自由软件私权化的把戏。另外则是出现了“开源派”和“开源软件(或称开放软件)”,他们认为自由软件斗争性太强,主张“不要过分惹恼商业”。他们认为自由协作不重要,重要的是普及、显示能力和出名,他们另外提出了重在开源而不在自由的种种根据,其中一些说法在现实性上,也有其道理。“开源软件”态度较温和,只要求开放源代码,不关心是自由软件还是私权软件。一些开源派甚至反对自由软件。与此相关,还出现了“半自由、部分自由”的自由软件及各种有关的“自由许可证”。开源派有相当的号召力,产生了很大影响,它不仅想把GNU/Linux等自由软件转化为仅仅是开源软件,而且也把大量的私权软件及其开发公司拉入到开源队伍中。私权软件公司的加入或因迫于竞争的压力,或因要做出顺应行业潮流与社会道德的模样,也更因为想要利用暂未受其雇佣的民间开发力量。同时,开源软件也推动了传统软件市场经营方式的变革。我们认为,与自由软件的使用导向相比,开源软件较偏重开发导向。

这种分化一方面扩大着自由软件及其部分主张的影响,一方面在自由软件看来,也制造着混乱。自由软件运动对这些分化的态度是,涉及原则的坚决斗争,斯多尔曼面对只提“开源”的潮流时就说道:“我们要把自由喊得更响”。可以团结教育的则进行说服或进行有条件的合作与配合。自由软件的态度是:只要表现出一分自由,就支持这一分自由,只要降低和危害自由就坚决反对。其反对与斗争的态度则是充分说理的宣传与解释与加紧开发产品。

自由软件运动在发展中,不仅在软件领域与计算机行业中造成了影响,形成了各种社团、派别,还发起和呼应各种运动(如因软件专利问题联合抵制亚马逊网,联合声援反对欧盟试图制定软件专利法等)。而且,这引起了其他社会左派尤其重视反对一般“知识产权”派别的关注。一些社会左派人士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就提出通过信息共享来启动社会主义新高潮的设想,并不断地发表反对信息与知识私有权的观点。自由软件的出现为此提供了方向、具体办法和信心,如有的左派人士就撰文呼吁把自由软件基金会的GPL推广到所有知识产品。[10]

主要实践

自由软件运动开展得比较丰富,这里择其主要的具体实践,简单评介如下:

新型的、有用的、具领先性质的技术成果。这是运动要改造社会,至少在软件领域复兴自由协作精神的载体。其方式是核心志愿人士的努力参与,并通过广泛宣传,加上软件这种特殊产品的自身吸引力吸引广大拥护者、爱好者参与,因特网则提供了这种群众性打造这种载体产品的新型条件。这方面,运动取得了很大成果,但要实现其理想,它还需要更多的资金捐助和志愿者参与,需要更多的程序加盟为自由软件。

不懈的较有质量的宣传教育。这是自由软件运动尤其斯多尔曼花相当多精力所做的事情,也是自由软件能取得效果扩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这也是一项国际交流与推广活动。自由软件运动发表了大量文章(有的十分精彩)宣传自己的理念和实施方式,对疑虑和误会进行解释,对反对意见进行批判和批评,剖析不够彻底的自由软件行为并说服他们变得更加自由,呼吁私权软件和新开发的软件加入自由软件,等等。在宣传中和呼吁中,坚持激情与理想同理性与可行相结合,以事实、产品、公认的道德准则与法律原则为依据,辅以流行的广告手段等进行反复的大范围的宣传。斯多尔曼本人花了大量精力在全世界进行讲演。他曾数次到中国(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进行讲演,宣传自由软件理念,受到广大师生和编程爱好者的热烈欢迎。目前中国也出现了一些自由软件协会和网站,学习技算机的大学生可以说人人都拥有自由软件。自由软件的产品加上努力宣传,产生了较大的国际影响。

自主的与响应的斗争性活动。自由软件不仅独立发起一些斗争性的活动,如发起联合抵制亚马逊网站以专利危害技术发展的活动,也呼应其他活动,如反对欧盟试图通过软件专利法的国际性运动,也帮助更为弱小的自由活动,如为“自由编程同盟”进行呼吁等等。这类活动是比较多的,目前限于资料,尚不清楚这些活动的具体影响与效果。

呼吁立法活动。由于是在体制内开展与合法推行,法律保障就显得极为重要。在美国,自由软件争取的不仅是地方法院的判例,而且希望通过国会的有关立法,一劳永逸的解决私权软件的垄断权并确保自由软件的地位。这方面较突出的是争取国会通过免除或削弱软件专利与版权的法律的呼吁与活动。自由软件认识到它的最大威胁是国家立法取消它,故它自身正在这方面作最大努力。

筹资与经营活动。自由软件运动的直接困难归结为资金问题,这方面的努力一方面是吁请资助,一方面是进行自由软件的经营。两方面都有一定效果,已有一些公司资助自由软件开发,也出现了专营自由软件的公司,这些公司的回报将主要是在支持服务上获得。自由软件自身的经营(如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销售)也有一定效果,但比起其所希望的还有距离。当然,直接将程序捐献或加入自由软件,也是受欢迎的,这方面的成效越来越大,GNULinux就是一个重要例子,自由软件的家庭正在扩大。

以上的各种活动是互相结合进行的,并综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域建设与扩大,二是推广“左版”和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而左版和GPL则集中体现了自由软件运动的实践精神与策略原则。

自由软件运动推出的“左版”和GPL,是自由软件运动合法推行的实践策略的精华,可以说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社会创举,在非技术方面具有很深刻的研究意义。

五、运动的基础与策略

可行性支撑

自由软件运动何以能够提出与推行,甚至能有很快很大的发展?这得益于一些基础的客观条件,同时也与运动发起人的主观努力有关,尤其与运动采用了充分结合主客条件而形成的实践策略有关。依我们的初步分析并根据自由软件运动的宣传,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支撑运动的具有可行性的因素:

发展到信息技术时代的资本主义或者说信息资本主义,发生了一些重要的社会变化,信息资本主义的某些观念、科技与生产力、民主与司法体系、市场与国家资本主义或跨国资本主义等等,均或有发展变化、或有更多的“改良、规范与完善”;社会结构、生活水平与科技文化教育的程度也发生了值得重视的变化。导致这些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社会主义与进步力量的推动则是最重要的原因。全面研究这些变化不是本文的主题,但这些变化造就了自由软件运动进行的基础条件。信息社会的出现,使社会发展规律的自然抽象过程,在信息领域中有了更加明朗、精萃、集中与具体的直接表现。

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把一个发生巨大变化的时代带到社会面前,新的生产既营造着变革所需的客观基础,也锻造着新的主体。对这种划时代的态势,斯多尔曼的分析定位是:私有产权的物质对象时代已经过去了,数字式可复制资料的新时代到来了,社会正在准备迎接人们每周工作10小时,大量进行自主活动尤其进行信息开发与应用的“后短缺时代”〔参见斯多尔曼的《GNU工程宣言》和《在瑞典皇家工业学院的讲演》等文〕。在这样的时代中,至少在软件领域,私有产权(如传统版权、保密、专利、商标与名誉权等)的权利有些失去了意义,有些意义重心发生了变化,因此人们制定的规则如法律与市场规则等,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需跟随时代的变化,时代变了,就要革新观念与行为,至少产生了他们这样的人,要来自觉这样做。他认为软件领域的私有权限制了使用,浪费了生产力与财富,没有把技术取得的重大成果转变为人的发展,并且在导致社会与人心的腐败。新的时代要求致力与产品的使用和人的发展,而不是以故意浪费和垄断限制来图一已之利,为此,他必须在他的领域中有所作为,那就是推行自由软件。

作为的直接的“法理依据”,自由软件运动提出的推行基础是“软件公权即共享权”、“科技领域中的自由协作”和在软件领域的行为应该是“让我们所生存的社会变得更美好”的伦理要求而不是相反。

相关地,斯多尔曼提出了与新的社会基础相适应的道德要求,自由、平等、博爱等基础道德要坚持和发扬,而一些具体的道德(如守(软件版权)法、反对自由复制等)则是因时势而转变的。一切道德的判断都要看它对社会的帮助与伤害的大小。他认为在短缺的物质对象时代,私有权有其存在的理由。他提到一种与软件开发中递归方法相关的社会“递归”,在古代并没有版权和专利,后来有了,其主要目的也在于帮助社会,而对大众的伤害很轻微,但发展到靠囤积来压榨金钱就走到了反面,因为这完全是浪费社会生产力和伤害社会公众。到了数字式可复制资料时代,软件领域的私有权变得失去意义,其剩下的作用就是限止发展与使用,现在,在新的技术基础上,古代无版权的社会应该再回来。因此应该发扬圣经中“金箴”的精神(斯多尔曼声明他本人是无神论者,但欣赏宗教中的某些正确说法):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之所欲,共同分享[11],这一金箴在软件领域中的要求就是程序共享,自由地开发、分发、复制、修改与使用。

同时,自由软件运动也基于最基础的为人准则与人之常情,同时运用了心理分析。软件保密协议要求人们出卖邻居和朋友,所以令人愤慨;软件私有权通过限制使用来压榨金钱,是软件黑手党在勒索软件保护费,必须用自由软件来进行抗争;受金钱激励和诱惑,变得玩世不恭讥笑良知是自欺欺人与伤人自伤,是精神分裂症倾向与神经症。看到私权软件和私权软件公司为了金钱而置用户与社会利益于不顾的行为,就相当于看到有人在大街上被追杀——不吭声是不对的,应该发扬“路见不平一声吼”精神,挺身而出勇敢相助。

在软件开发的本性和人的本性上提出了新的、至少以自身经验认为是可行的要求。斯多尔曼认为,软件开发本身的创造力和乐趣是最大的激励,而金钱激励则可以取消。取消金钱激励,程序员的收入可能会降低,但这没什么不公平,也没什么不好,斯多尔曼本人言行为都是反对奢侈豪华的,他主张“为人类的长远利益”与为社会的整体进步,人人都有权享受信息技术的成果,都能够共享有用信息。

最后,技术与产品中的自由本性,能保证优良的产品问世,加上以使用为目标,肯定能赢得使用者的支持。

总的来说,自由软件运动没有表述系统成形的基础理论,而较注重“公理认定”的基础上力行实践,运动推行的方式是运用体制内的巧妙的合法斗争。它以改造现行制度以优化资本主义并加上理想社会的诉求,通过现行市场的公平竞争与经营法则,以有质量产品即商品和宣传教育的影响以吸引社会参与和帮助的方式,来开展自己的实践活动。在它的实践活动中,一些重大的策略值得研究。

左版

尽管自由软件运动的推行是努力控制在“体制内”的,但它提出的一些原则实质上具有巨大的否定性,其推论、推广以及如果彻底实施,将与现行体制发生尖锐激烈的具有颠覆性的矛盾与对抗。作为从理念到行为都从根柢上提出了一整套全新东西的自由软件,要能够与强大的压制反对势力进行对抗、与被长期培养起来的“天经地义”的历史惯性进行斗争,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抗争中站住脚并发展,它必需找到与确定一种既能有效保护自己,又能在坚持与推广运动的宗旨与精神的情形下推进运动的方式、策略原则与实践接口。

斯多尔曼的许多言行与目标,如鼓励“不为赚钱而编写程序”、最终消灭软件与有用信息的私有垄断权等,都超越了现存社会所能容纳的范围。他在《GNU宣言》中宣告,发起自由软件是为了迎接正在来临的“后短缺社会”的自觉行为,他描述的“后短缺社会”可以说是在憧憬一个自由人自主活动的新社会[12]。难怪有人称自由软件运动为“电子共产主义”。但斯多尔曼并不是空想家,他也善于运用现存社会发展出来的条件来进行现实的斗争。他说,虽然我们主张不为赚钱而编软件,“但我们要吃饭,所有愿意支持我们的人也都要吃饭。那些为了生活而不得不为私有公司工作的人更要吃饭。因此我们不强求大家都干义务劳动,我们只是以努力的工作来与私有软件竞争”,“我们的策略是:你愿意使你的软件自由到什么程度,就自由到什么程度”,“甚至私有公司也可以为了利润的目的来经营自由软件,但他们只能通过服务来赚钱,而不能丝毫改变自由软件的性质。”前面提到的GNU/Linux的销售行为以及自由软件的巨大影响等,都是灵活有效运用策略的结果。

斯多尔曼在《实用的理想主义》一文中说:“如果你想在这个世界上实现什么,仅有理想主义是不够的,你还需要能够使你达到理想的路径。换句话说,你需要‘实用’”。[13]。这是对策略问题的简朴表达,其核心就是有效利用有关法律体系与市场规则与惯例来合法推行自由软件。斯多尔曼认为,毁灭早期自由协作精神的根本原因之一是软件版权化并加以售卖的商业行为,那么同样地,利用这一商业行为也可以复兴自由协作的精神。在长期思考自由软件的发布形式的过程中,他在一位朋友的来信信封上见到了这样一句话:“左版——所有权利被颠倒”,“左版”这个生造的词汇尤如一道闪电,照亮了他一直在寻找的发布自由软件的实践策略与章法:发明“左版”,中心思路就是“用版权反对版权”。

左版一词的英文是Copyleft,它的出现是直接针对“右版”的。右版即传统版权——Copyright。左版不是一般的“反版权”,更不是“无版权”。形式上,它也是版权,但内容规则与传统版权完全相反。自由软件中有一种“无版权或非左版”自由软件,毫无版权限制任人复制与使用,这看上去很激烈,但斯多尔曼经过思考,认为这一作法并不现实,欲速则不达。在现行体制下,无版权自由软件不能保证许多开发者的生活,尤其是它会被私权公司任意利用并再在其上安上版权与专利,用户不久仍然将受到限制。即是说,自由软件需要一种保护,这种保护并不是靠义务劳动和道德教育来保障的,它必需在现存社会中起效用,必须是一种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则和惯例。

左版的目的是用版权形式夺回被传统版权夺走的自由。左版表现了自由软件运动的对抗与斗争精神,表现了机智幽默乐观的嗨客文化,既是运动宗旨与精神精简表达的纲领,又是运动总体实践策略的高度概括,也是这一策略具体实施的核心。而具体实施的代表则是GPLGPL相当完整地体现了左版的意图——以一种合法、有效可行、大家习惯并乐于接受的形式来以保护自己,既确保自身的存在还推动自己的发展,并不断地有效打击与压缩对方。以一种高质量、总体低费用、以使用与用户第一为宗旨的产品,在市场上与私权软件公平竞争,加上左版的保护和促进,这就能有效保证自由软件的可行与成功实践。

〔因已有专论发表,本文不打算详谈左版,请参阅拙作《论左版》(《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GPL

GPLGNU GPL,即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sence),是自由软件基金会为自由软件申请的一种版权形式的授权许可证,或者说,使用授权书。许可证是版权的一种实现方式,表现为一种商业与市场契约,一种交易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与合同,一经生效,则受法律约束。所有自由软件的作者都可以自愿把编制的软件置于许可证的保护之下,任何使用者也可以在同意与信守许可条款的前提下成为自由软件的合法用户。该许可证的形式不仅在形式和达成方式与程序上符合商业与市场规则,而且已获美国政府版权受理机关的正式批准(专利号:59 Temple Place - Suite 330, Boston, MA  02111-1307, USA),因此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受到有关国际组织的所有参与国的法律保护。(当然,自由软件并未到此止步,还在申请更高的法律保障与立法,以更彻底地实行左版。)

形式上,GNU GPL仍然是一种版权,但在内容和实质上,它是一种与传统版权根本对立的。GNU GPL开篇就讲:“大多数软件的许可证都是用来剥夺你分享和修改该软件的自由,而GNU GPL则相反,它是用来保证你分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的。”这明明白白是要和传统的版权制度对着干。斯多尔曼说,私有软件以版权来限制人们使用与发展软件的自由,我们则用版权来保护和扩展人们的这种自由,并以此来与私有软件竞争,推广自由软件。可以说这实质是一个从根本上反对版权的运动,但同时又采取了版权的方式,天衣无缝地合法进行。

GPL是一整套授权许可的规则,结构完整,定义严密,设计周详。你只要把GPL放入你的软件中,进行显著地“版权”声明和无担保声明,你的软件就成为了自由软件。GPL的宗旨是保护软件和用户的自由,即从客体主体两方面保护自由软件的使用、复制、修改、发布与再发布的自由。你不接受可以不选择使用复制修改发布自由软件,而你一旦使用复制修改发布等,就表示你接受许可协议(因为有“版权声明”在前),必须遵守规则。GPL除了严格地“限制”不得减少与终结自由外,其余全是自由,保证用户与软件的使用、修改、复制、发布与再发布自由,并保证自由无哀减地传递。GPL规定了产品必需要让用户能方便地获得源代码(开源),复制与发布必需保证能自由地再复制与再发布,任何修改的结果仍适用GPL规则即仍是自由的,任何连入自由软件的其他产品或产品部分都均置于GPL规则之下,即都均变为自由软件,不允许将新修改部分申请专利(除非仅仅是一种荣誉而并无实质限制的“专利”)。允许私权软件“改嫁”自由软件即加入GPL。与右版许可证相比,除了在“是一个授受双方自愿达成且必需信守的规则”这一形式相同外,内容上,左版完全对右版搞颠倒。这是一种“夺过鞭子揍敌人”的精妙战术。

GNU GPL的灵魂核心是“左版”的“以新式版权反传统版权”的原则。斯多尔曼认为,在古代没有版权,后来出现了专利与传统版权等对有用信息的私权,但在当初的目的中,有利社会的因素要强大得多,对社会与使用者的伤害不大。但后来,特别在新的信息时代,右版已经变成囤积软件与有用信息以压榨金钱的手段,其破坏作用的一面越来越大,已经严重阻碍了人们对信息的自由获取与软件工程师们的自由协作。随着软件的商业化,为了“保护版权”即保护资本利润,本来开放的编码体系分裂为越来越多的、有专利的编程语言,割裂了计算机事业的整体性,把本来是普遍协作的软件事业,破裂成不同公司的商业秘密;版权使软件中累积的人类智慧变为商业私利。斯多尔曼还列举大量事实证明,版权制度在很多重要方面妨碍了信息时代的共享与协作的普遍要求。而在技术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地步,至少在软件领域,右版的唯一作用“只是搅扰人们干正事”,已经完全过时。他把“左版”原则应用到自由软件实践中,就是要与这种正在过时的东西对着干。而GPL就是具体实现这一原则的新工具与新武器,GPL的影响与作用是巨大的,它使自由软件的范围不断扩大而又无后顾之忧,与右版许可证的“限制、禁止、不得、到你为止(除非再付钱)”等性格相反,GPL本身带有扩张性与传递性,不仅传播自由软件,同时也传播着一种自由精神。GNULinux的出现与发展正是得益与GPL的有力保护与推广的一个显著例证。

GPL也有效地分清了阵线,把自己与右版、盗版、其他的自由软件、走中间路线摇摆于左与右之间的软件作了清楚的划分与区别,同时也向它们伸出热情之手,给出光明之途,欢迎他们方便地加入左版。

GPL因为清楚地划清了与盗版等的界限,因而既扩展了也规范了自由软件运动。而任何愿意使自己开发的软件成为自由软件的作者,都可以自愿地将软件置于GNU GPL的保护之下,方法就是把GNU GPL拷贝到发布说明中,连同软件一起发布。实际上,GNU GPL就是对左版进行全面的说明和规定,其目的就是利用现有法权,以合法方式保护自由软件的自由性质及其连续性不被改变与中断,并使之携带的新精神不断地扩张。

对于那些只想通过自由软件来获取暴利的人或机构,周详规定左版原则的GPL将大大地打击他们的获利欲望。虽然自由软件是既可以免费获得也可以销售的,但在遵守GPL规则的条件下,经营自由软件是无法获取垄断暴利的。

许多人怀疑在GPL规则之下将会无利可图,这是传统的市场意识形态所使然。但与这种怀疑同时发生的却是自由软件的市场占有率的飞速上升。自由软件运动正在促进一种巨大的市场变化:普遍的低利润(但有较高效益、重视服务与使用导向)经营方式的市场。市场的内容和性质有可能因此发生根本变化,成为一个反唯利是图的阵地,成为使用价值放在首位的交流场地,成为调节控制的计量与反馈工具。自由软件运动人士认为,站在社会整体的角度,由于消除了浪费,提供了更好的产品,让用户得到了更优秀更方便的使用价值,整个社会的财富不仅能被有效利用,而且会极大增加,而这种增加的优势不会用于恶性竞争与导致社会腐败,而是转化为社会与人的发展条件。如果,自由软件的精神(人人都贡献、协作、竞赛)得以普及,那么整个社会的“获利”都将迅速而公平的提高,最终会大大有利于所有人。最简明的例证就是,很多信息技术欠发达国家、很多经济能力有限的机构与人士,因为自由软件而迅速的学会、应用与享受到了信息时代的技术进步,促进了各方面的发展。

GPL作为一种具体操作方式,一种实施策略,并不强调挑起对抗,它宣称“并不意在挑起版权与专利的争论”,它只宣称它是一种市场许可证,它下面的产品只是市场上公平竞争的商品,左版与右版各自旗下的软件将通过市场来决定优胜劣汰。同时,GPL也为资本机构提供了通向自由软件的“接口”。只要不违反GPL左版规则,即保证用户享受自由软件的全部自由并能无衰减无终止地传递,商业软件公司也可以经营自由软件商品及有偿服务而获利。这使私有软件公司在利益驱动及竞争压力下,自愿成为自由软件的传播者。

六、自由软件的重要影响

自由软件的影响是巨大的,其影响既表现在技术及与技术直接有关的方面,也表现在超出技术的社会意义方面。

自由软件运动首先在信息技术尤其软件技术的发展方面有巨大贡献,并涉及到与此直接相关的一些领域以及直接受其影响的经济发展方面。它推出了全新的产品与研发、经营、使用等模式,形成了一种新的软件事实标准。它极大地降低了软件的价格,更快更广地推动了计算机与软件的应用和普及。GNU GPL作为一种新型的软件许可协议,已经为越来越多的软件所采用。

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把自由操作系统—GNU/Linux作为发展本国操作系统的技术策略,很多国家的许多大中型网站使用的是自由操作系统或其变种,大大节省了建设费用,普及了网络应用。

越来越多的硬件和大中型软件公司采取了与GNU/Linux进行合作的策略。这些公司虽然都按照传统的经营思路在打自由软件的算盘,但他们的这种与自由操作系统合作的策略本身体现了自由操作系统的影响力。

自由软件提出了新的道德、精神与理想,要求着一种新的体制与完善的法制。自由软件的理念是否完全正确,可以仁智互见,但它提出的让我们生存的社会更美好,以及反对不平等限制与控制,要求除暴安良、见义勇为、创造贡献、共享协作、检朴实用的精神无疑在当今社会中起着积极的正面作用,它的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也启发人们的思考。

自由软件贯彻了彻底的使用第一、用户第一的新观念,它反对商品与市场中的支配、控制、压榨与不平等行为。自由软件运动认定这样能免除软件与有用信息上的私权所造成的巨大的社会浪费。

尤其要提到的是自由软件对不发达国家及信息技术欠发达国家的重大促进作用。自由软件对这些地方的人民带来的效益和为他们节省的费用是不可估量的。

七、自由软件与知识产权

自由软件运动的一个基本趋向是对知识产权,特别是对软件知版权问题提出了置疑。斯多尔曼本身以及自由软件基金会并没有提出反对知识产权的目标,但是明确地反对软件的版权化。他们提出的GNU GPL虽然也是一种“版权”,但如上所述,那实际上是“利用版权反对版权”,是用一种新型的版权(左版)反对传统的版权。而斯多尔曼关于软件版权的一系列论文,更是深入地分析了软件版权的不合理性。这些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涉及到了一般版权的所有制基础(参见《自由软件运动译文集》,“为什么软件不应该有所有者?”)。自由软件基金会网站中链接了一些自由软件基金会以外作者的文章,其中一篇文章则按照自由软件运动的基本精神,把问题引申到所有知识产品,提出了“反对知识产权”的口号,并做出了较深入的论证。可以这样说,自由软件运动引发了对于传统知识产权体系的反思,自由软件运动以及相关运动的发展必将把这个问题的讨论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展开。

我们认为这一讨论将是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社会转型的舆论和思想意识形态的预演,参加和正确评价这一场讨论,将对于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的信息化进程起到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意义将是深刻的和深远的。

本课题组在研究自由软件运动的过程中,也自然地对相关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一些考察和研究,在这里也提出我们的研究结果。 

我们认为,“知识产权”不是一种公理,它只有历史的合理性,它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知识产权也不是一种孤立的制度系统,而是与物质资料所有制联系在一起的,它只能作为所有制体系的一部分发挥作用。具体地看,它是与资本主义所有制联系在一起、同时发展起来的。相关技术(例如印刷机和电脑)的发展对于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扩展、变化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这种作用需要通过所有制体系来实现。我们应该把知识产权在产生时的抽象愿望(体现早期的个体知识劳动者的善良愿望)与它在实践中实际的状况和作用区分开来。从最初的让所有知识生产者合理地得到报偿和鼓励的动机,发展到知识剥削和知识垄断,是知识产权发展史不可忽视的内容,它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劳动者的作用并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还占了上风。知识产权发展过程及其现实状况中包涵着矛盾,这种矛盾是资本主义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矛盾联系在一起,是其表现之一。这种矛盾,应该通过对知识产权历史发展进行考察来加以认识。

从历史来看,即使在知识产权发展之初,也没有完全按照当时的个体知识劳动者的善良愿望起作用(尽管还是起到了相当重要的规范、保护作用)。随着知识在生产中的直接作用的越来越明显,随着社会对知识(包括新闻意义上的信息)越来越多的需求,知识也越来越多地成为赚钱的要素,通过与资本的结合成为利润来源。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知识产权不过是资本权力的一种表现方式。

而在计算机革命和网络时代,这种作用则更加发展。不仅个体知识劳动而且公共劳动也一并开始转化为资本的力量。互联网的开发本身,并非全部都是自由市场下私人企业所焕发的创新精神的产物,而是政府、特别是美国军方投资的产物,也就是说,应该看做“公共产品”。像核能、雷达、微型电子器材等等一样,互联网是战争或军事竞赛下,由政府以公费开发的。互联网的前身即“阿帕网”就是这样产生出来的。然而,由政府付钱开发的阿帕网却交给了一家私营公司经营(高级网络及服务公司,ANS - Advanced Network & Services)。这家公司由包括IBM在内的几个大公司创建。到了1995年,经过几轮转手之后,ANS的网络更正式落入私人手中,变成现在的internet。这私人企业无偿得到昂贵而又尖端的技术。

在美国,这样的做法很普遍,实际上,核能技术也就是这样变成杜邦(Dupont),孟山都(Monsanto),西屋电器(Westinghouse electric),通用电器(General electric)等超级企业的“知识产权”的。

美国的微软公司,是现在最主张强化知识产权的跨国集团,但我们需要知道,这个公司赖以崛起的基本技术,几乎完全是无偿或以微不足道的价格取自自由的或别人的产品。

个人电脑的发展同MS-DOS的开发密不可分。这个软件连接了显示器屏幕和键盘。但MS-DOS是由一位名叫格雷·基尔道尔(Gary Kildall)的工程师开发的。微软公司的创立者比尔·盖茨以很低的价格从基尔道尔手中购得MS-DOS,与IBM的微机捆绑销售,发了大财。而基尔道尔却丧失了他的“知识产权”。虽然流行的看法是认为,基尔道尔自己缺乏“商业头脑”而至于此,但那些开发了各种新技术的知识劳动者却似乎普遍缺乏那样的“商业头脑”,致使这样的事情普遍必然地出现,就不能仅仅把问题的实质归结为个人的“商业头脑”不足了。

另外,盖茨的成功还有赖第二件重要软件,即视窗软件(窗口化的因而形象、方便使用的操作系统界面)。视窗软件的使用依赖于鼠标和形象的图标。而这两样技术(包括白底黑字的画面,早期电脑屏幕的画面往往是黑底白字),都不是微软发明,更不是盖茨本人发明,而是自七十年代以来早就有人发明了。盖茨应用他发达的“商业头脑”,最终都把这些技术变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微软和苹果公司都使用视窗软件,而他们都不是这种技术的发明者,而关于这种技术的知识产权纠纷却发生在他们之间。微软的视窗软件同苹果公司的麦金托什(Makintosh,苹果的视窗软件的名称)是那么相似,以至苹果要在1988年控诉微软侵犯版权。1992年法庭判苹果败诉。而历史的真相却通过盖茨早在1983年对苹果公司的斯蒂文·乔布斯(Steve Jobs)说的一番话被泄漏出来: 

“咱们的关系就像这样:咱们刚好有一个富有邻居,叫作兰克施乐,你爬进邻居打算偷去电视机,但进取后才发现我早在那儿。你表示不满说:‘喂,那不公道!要偷电视机的是我!’” 

因为盖茨也是通过到施乐公司参观的机会,发现并最终获得视窗技术的。但是这位曾被人家控告侵犯版权的超级富豪,却在全球各处去控诉人家侵犯微软的版权了。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非常强调知识产权的资本主义制度,在知识和技术方面,却完全是建立在盗窃知识和技术的原创权基础上的。事实上,资本主义大企业的暴发往往是靠盗窃工人的知识产权,再加上许多其他因素,才发展起来的。由泰勒所“发明”的科学管理就是最明显例证。在十九世纪末,虽然工人自主劳动的小生产已经为大工厂所取代,但是,即使在工厂,工人对劳动过程仍有相当程度的自主权。即使当时已大量采用各种机器,生产过程中仍有无数变数,需要技术或半技术工人临场决定怎样做,而这些知识是从长期劳动中积累下来的、为工人拥有而老板不懂的。就算是非技术工作,一个劳动日的最高劳动定额,也只有前线工人最清楚。

所谓科学管理,也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或者生产力,实际上是与生产关系分不开的,应该理解为一定生产方式条件下的管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科学管理,有科学的成分,但也包涵控制和以“科学的”方法剥削工人成分。这样的“科学管理”往往表现为就是打破工人对劳动过程的最后一点支配权,使工人纯粹变为机器的一部分。办法就是:夺取工人的知识产权。这是因为,在传统的管理部门中,工人们都拥有大量的传统知识,其中大部分是经理部门所没有的。最有经验的经理们干脆把如何最出色而又最经济地来做工作的问题交由工人决定。但是,依靠工人的“知识,技术与好意”是危险的,这样简直等同把工厂变成实际上是由工人而不是老板和跟班来管理。而“科学管理”就是申明,管理人员所负的责任就是……搜集工人过去所有的一切传统知识,然后把这些知识加以分类、列表并使它们变成规划、法则和公式。然后是一切可能有的脑力工作都应该从车间里转移出去,集中在计划或设计部门,接着就把原有劳动过程再分解为更简单、更沉闷的工作,使工人不必再多用脑,使他们能够一刻不停劳动,从而达到产量最大化。

对于脑力劳动的雇员,这种盗窃同样普遍。许多跨国公司属下的传媒及研究机构都明文规定,雇员在公司的一切研究与创作的知识产权都属公司所有。近年更有传媒老板连自由作家、记者、摄影师的作品版权也不放过,迫使他们放弃版权。英国记者协会一直反对,但胜负难测。

设立知识产权法的抽象动机被解释为用来鼓励发明创造。但是,今天享有专利的人,往往却不是发明者本人而是跨国公司。在1973年英国有人就专利作研究,结论是专利制度并无促进发明。许多发明都会照样产生,不论是否有专利。 

知识产权不是永恒的公理,而是历史地产生和异化的。在资本主义诞生前并无所谓专利法。在这之后,各国对专利法的看法也不相同。法国1791年专利法把发明者的垄断权视为“天然权利”。但奥地利的1794年法例却排斥“天然权利”说,相反只视专利为公民有权得到发明知识的例外。英国十七世纪的法例至少也注意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与公众获得知识的需要必须加以平衡,不让发明者长期垄断知识,而把专利期定为14年。之所以是14年,是按照师傅完成训练两个学徒的时间来定的。过了期限,有关知识就变成公共财产。但是,资本主义越是发展,资本家日益成为技术发明的最大收购者或是对其雇员的脑力劳动的剥削者(而不一定是发明者),从那时开始,他们便不断迫使政府修例来缩小对公众知情权的保护,同时拼命扩大对知识的垄断。这自然引起各种反抗。因此,各国法例亦依彼此的各种形势不同而分别很大。

所以,尽管1883年已达成了一个有关专利的国际协议,但协议也承认各国可以按自己情况订定专利法。例如有些国家硬性规定专利拥有者必须在社会生产中实际去运用它,有些则没有规定。有些国家的专利期限长些,有些短些。有些甚至长期有意不立专利法。荷兰在1869年撤消其专利法后,半个世纪之后才再订立。瑞士多次公民投票否决专利法,直到十九世纪末才立法。直到近年,德国、瑞士仍不容许就化学品发明注册专利,法国、西班牙及意大利不许就药物注册专利。到了现在,自然大不相同了。各国纷纷向跨国公司低头,日益把专利法修订得更为严苛。

当初版权法是因应印刷术的兴起而产生的。此前,一切文稿都是抄本,版权观念自然不会出现。以后,每一次重大科技革命及其在工业及商业的普及应用,都使知识的传播更容易,因此资产阶级为了垄断知识,需要控制传播,需要对原有的版权法及专利法作修改及由法庭重新诠释。在上一世纪五十年代,影印机、录音机的普及,使资产阶级赶忙督促其政府作必要修订。自从电脑技术革命以来,这方面的修订就更多。当软件初出现时,究竟它该列为发明还是列为文字作品就大有争论。1980年美国版权法修订时,把软件列为文字作品,因为它们是对电脑的一组指令或陈述。政府之前所委任的专家对此却大加反对,认为这种分类有违美国宪法所界定的“文字作品”。这事例一方面反映了知识产权概念的人为性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在解决新科技、新经济部门与传统知识产权法律的矛盾上所具有的异常重要的角色。

科技革命越是发展,知识产权的界定,以至各种旧有概念的界定,便更加模糊,更加须要国家机器这个仲裁人按照资产阶级的普遍利益来仲裁。垄断是发达的自由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当垄断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反过来危及自由市场法则,会危机到其他资本的利益(这些资本本身也想像垄断,只是碰巧在某个产品方面暂时没有达到垄断),这时,资产阶级的国家就需要多少压抑一下有可能发展为独断的最大企业,以便维持寡头垄断资本之间的“自由竞争”。1988年美国法庭判决苹果对微软的诉讼败诉,理由不是微软不曾抄袭苹果,而是“不能给予苹果太多保护,否则会有害竞争”。这判决不利苹果而有利于微软,但根本上是有利于促成美国在世界电脑业上的知识垄断。

实际上,不管以后法院怎样判决垄断资本之间的争吵,其结果都只是保障了垄断资本的总体长远利益,而非保障了普通知识知识生产者的利益。你付出高价买入软件,可是严格来说你根本连所有权也没有,因为你所获得的只是使用软件的许可,这种许可规定:“该软件及附属手册是由××软件公司拥有,并由美国及国际版权法保障所有权。一旦你违反这份许可证的任何一条,你使用本产品的权利自动停止,并须立即销毁本产品的所有副本,或交回××软件公司。”这份许可证不必经你签名就有效。你一旦打开封套,就开始收到许可证条文限制。违反条文可以被罚巨款。

按照传统知识产权法,科学发现不可申请专利,只有技术发明才可以。从前二者的界线比较清楚,现在却越来越模糊了,甚至变成连科学发现也实际可以申请专利。尽管这会造成科学发展的削足适履,因为这样发展的结果会迫使任何一个科学家在他的科学思维中,都要强行加上一个与他所面对的科学逻辑没有关系的“实用价值”因素,这会使科学自身的逻辑变得奇形怪状,最终会有害于人类。生态问题的大量涌现就是证明。但是科学(包括社会科学)却就是在朝这个方向发展。至少,在生物工程及讯息技术方面是如此。欧美法院在多次判例中已裁定,有关构成全部基因的基本化学物的知识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虽然有些案例附加条件,即有关知识须具潜在的商业价值。但要证明这点并不难。例如若有人发现某一基因与乳癌有关系,你就可以申请专利,因为你不难利用发现来设计测试,看看该基因的突变有否增加患癌机会。由于科学专利化发展的趋势,以后会不难越来越多地收集到这方面的例证。

知识产权的涵盖范围的扩大,等于鼓励研究人员事事守秘。这使科研人员都在想短平快的科研发财路径,这造成两种很坏的结果:一是促使那些缺乏广阔而合理的科学背景的短视“成果”的增长,这些“成果”眼下似乎很“有用”,具有经济价值,但从长远看,从整个科学体系看,从整体社会效果看,却可能是畸形的和有害的,这样的科技产品我们现在是太多了;第二,会损坏科学研究的协作精神和协作实践,并且会使许多科学研究停留在半路,因为从科学发现史来看,大多数、越来越多数的科学发现是在发现的过程中,不同的科学家通过学术交流而互相启发互相推动而成的。科学发现的专利化,将会阻止科学家之间的科学交流,减缓科学发现,增加浪费式的大量重复研究。

现在连电子商业经营方式也可以申请专利。1988年8月,美国专利局发给Priceline.com的网上买家驱动系统以专利。这个系统让顾客可以在网上就各种产品与服务叫价,而卖家则在网上决定是否接受。美国幸福杂志一位记者便挖苦这个专利。他说,这个商业主意早在幸福杂志就有人想出来了,而事实上要想出这样的主意毫不困难。连这种东西也可以申请专利,结果只会造成无穷无尽的官司。1999年,美国最大的网上书商Amazon.com就控诉Barnes & Noble侵犯其商业经营方式的专利──只须顾客触一下鼠标便可以一次性登记其个人资料以备多次购货,不必每次落订单都重新登记一遍。结果美国法庭判Amazon.com胜诉,禁止对手在1999年十二月之后继续使用这种“一触”服务方式。 

但是,单靠一国的国家机器还不足以保障早已在全球生产与销售的跨国公司的整体利益。这个责任,现在就由世贸组织来负担了。世贸组织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包括容许跨国公司有权就生命体本身申请专利,大大方便他们通过盗窃各种生物(包括人)的基因来发展其生物工程技术。另一方面,有关协议实际容许他们合法抢掠全球劳动人民积累几千年的各种传统知识并申请专利。据印度的民间团体说,美国跨国公司已经盗窃了印度九成的动植物样本作为己用。倘若跨国公司据为己有,申请专利(就像他们把泰国香米申请专利一样),那不啻是双重抢劫当地人民。有朝一日,如中国人发现传统中药变成跨国公司的专利,并因此变得价格昂贵,不要惊讶,因为,这勾当早就在进行,而且是上述“知识产权”体系合乎逻辑的结果。而据《南方周末》报道,跨国医药公司已经在中国进行过人体某些疾病基因标本的收集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打算把有关国际协议作出修订,确保所有由私人及政府发出的各种原始数据的制作都列入知识产权法的函盖范围,从此使用数据通通要付钱,否则要受刑事责罚(原有的协议只保障对原始数据的应用,而不保障原始数据的制作本身)。它甚至打算把十五年期限无限期延长,只要有关机构到时对数据作更新便可。国际科学会议,一个由95国的25个科学学会组成的团体,已经发表声明反对WIPO的企图,重申科学家之间公开交换原始数据对科学发展事关重要。一个海洋学家说:“全球气候变化是一个关键问题。世界各地的人都对此至关重视。你怎么知道气候在变?你唯有量度全球各地的气候,并以此与100年前相比,然后估量其未来。若你要知道人对气候的影响以及全球趋势,你尤要这样做。而数据是科学的血液。科学家既是数据的用家,又是它们的生产者。WIPO的最适当做法是认真而公正地研究这个问题,不要有任何先入为主之见。科学及教育界也应能有份参与这个问题的决定。”

我们并不是根本反对订立版权法与专利法。我们完全赞成社会应对发明人或创作者给予特别奖励。可是,目前的知识产权法不仅往往没有保障发明人或创作者本身,而且实际上使资本家对发明人或创作者的盗窃变成合法,尤其使某些资本所有者借此垄断知识来谋取暴利。

科学发现和发明,说到底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每一项科学发现或发明都不是绝对由某一个科学家“创新”而产生的,都继承、借鉴、收益于、受启发于社会上或历史上其他人的某些工作。因此,每一项科技发现和发明,既是发明者本人的产物,也是社会和历史的产物,是人类的共同劳动的结晶。在生产力全球化以及相应的科技研发跨国化的今天就更是如此。明确这一点,对于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制定和发展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在适当的意义上合理应用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是十分重要的和必要的。自由软件运动对于我们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将不断地起到启示作用。而一些跨国软件公司在我国新的软件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所起到的相反的和不光彩的幕后作用,则更是使我们能够看到,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在更大的意义上是保护谁。 

八、结语

自由软件运动的更大影响是必然激起对其广泛而深刻的社会意义方面的研究。本文限于篇幅,只能对部分方面作粗简的探讨。

自由软件运动的出现标志着当今的信息技术革命正在超越技术领域,或者说新技术正表现着整合性和全面一体化趋势,表明科学技术革命必然触发社会变革。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框架内发展出来的“知识经济”和巨大的科技型尤其信息型生产力不仅使生产力本身的形态发生着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也将使人类社会关系发生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信息化、软件化作为社会进化的规律和必然趋势已经表现得非常明显,而自由软件运动则从多方面集中地反映了这些新变化,要求着通过对自由软件运动的研究给予新的总结和作出更深入的探究。

自由软件运动发起不到20年,其带来的启示却是全方位的、极为深刻的。在自由软件运动中,提出了一种对信息社会与软件知识人才的思考:以“递归”原则促进社会信息进化,革除阻碍时代进步的弊端,珍惜技术进步带来的优越条件,达成人类的美好理想。我们认为,不管自由软件运动具体表现及参与者主观意向如何,其本质反映的是客观规律,是信息进化规律的直接表现。这种社会递归原则的实质,不过是在新历史条件下更清楚、更实际、更理性、更具体,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重新领悟与再确认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既有科学认识,同时提供了进行补充、发展的新材料。

自由软件运动在信息技术时代的条件下至少再次提出了这样一些重大问题:信息社会中的哲学发展及其实践问题,社会化协作及其新表现新入口问题,自由协作所赖以进行的公共生产资料问题与自由的共享协作问题。马克思主义曾预言,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必将推动公共生产资料的发展并最终推动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劳动发展为自主活动,社会发展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活动与发展的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自由软件运动将促使人们深刻思考这些理论与预言。

在自由软件运动的发展过程中,在互联网上还出现了硬件资源共享组织(例如OpenCores)。这些组织提出,不仅软件资源共享,而且硬件设计的资源也应该共享,这些组织已经主动在互联网上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芯片设计方案,供一切人自由下载。这种共享的要求,并不仅仅是一种少数人随时可以产生的激进思潮,而是一种在互联网时代才产生并不断发展着的现实。这种现实反映着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显著标志的当代社会化大生产中,公共生产资料必然发展的客观趋势。在现当代,公共领域的发展日益深厚广大。由于信息的共享本性在信息技术的促进下急剧展开,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跨国合作以及自然信息、社会信息与重要科学研究设施本身的公共性质,更由于电脑网络这种现实的、不可逆转的全面共享工具与方式的普及,社会的进步及相关的各类矛盾表现得更为明显,从国际关系到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无不受到影响。在信息生产力或软件生产力出现并占优先地位的发展阶段,社会化、信息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正在以不同形式激化。自由软件运动只是从高端再次揭开了公共领域的问题与矛盾的一角,而斯多尔曼提出的“软件不应该有所有者”的思想以及“让所有软件都成为自由软件”的运动目标,则集中地反映了对此一问题的关注,并且事实上把解决和发展公共领域的问题直接付诸自由软件运动的实践。

自由软件运动的进行策略自发地包含着较丰富的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发展辩证法内容。自由软件运动目前有效地实行着两种斗争策略:市场实践与合法实践。第一种策略体现在自由软件的销售中,表现为对利用市场进行自由竞争。第二种策略则体现在左版原则和GNU GPL许可协议中——“要copyleft一个软件,首先需要copyright它”,即利用既存法权来颠倒行事,有效操作。这两种策略的结合与较为成功的进行,至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社会变革方式提供了可参考的手段与途径。而宣传教育的努力和新激励因素的提倡又引入了文化道德等人性心理动力。这也说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造就了更新型的社会力量或掘墓人,并提供了自我否定的综合前提。

自由软件运动在高新领域实质上反映着并现实地激化着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本质上是部分揭示了意义深刻的斗争与变革趋势。软件领域并不是一个小方面或部分范围,也不是一个纯技术的领地,这是一个代表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方向的高端、关键和要害部位,并且在不断地泛化与透浸。仅就自由软件的销售、开源、自由复制等引发的商业模式改良来说,其直接后果将导致软件的降价、低价和普遍低利润,这极可能萎缩大资本在软件领域的市场,沉重打击IT领域中垄断利润。马克思曾经预言过的资本主义平均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趋势,这一规律是否成立,在新的时代如何表现,自由软件也提供了考察思路。

自由软件开发者及一些运动参与者是一种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被动的“异化劳动”的新型知识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具有高端性和创新性。这样的群体将有可能成长为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体,为新的社会改造提供的新的社会力量。这种人员的出现与扩大,提出了对生产力中的“软件”因素及其重要的引领性以及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进行整合考查等要求提供了创新思路。这个群体的口号是自由协作,为人类利益、为社会提供有用的东西而不只是为金钱激励而工作。这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劳动观和人生价值观,是在知识产权时代对雇佣劳动观的自发性反叛。他们的生产目的及劳动成果——自由软件,实际上是把使用价值看作首要的,而交换价值则被看作是在现存的商业社会中实现使用价值的手段,甚至只是暂时保留的策略性手段。这实际上是触及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全部异化现象的总根子与“源矛盾”。我们认为,宇宙及社会的信息本质及其进化规律,不断地成熟着一种“自然抽象”与“自然方法论”,发展到信息社会,这种自然抽象结合人类社会的主体抽象,就使社会的源矛盾及其解决方式直接呈现出来,而信息技术又现实地提供着解决矛盾的可操作方式与思路。自由软件运动发生在全新的条件下,在软件领域中搞颠倒,直接从高端领域冲撞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害,意义非常重大。这种重新颠倒的倾向必然会蔓延开来,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深化中,扩展到资本主义生产的其他领域。

自由软件运动提出的“物质对象时代过去,可复制数字信息时代到来”与“后短缺社会”的划时代见解,在时代新高度上复归使用价值的同时,着眼于重视人的发展与自由,自由软件运动的这种理想基础,足以引起其他从传统角度研究社会变革者的新思考。

自由软件运动也向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提出了创新综合与发展的任务。面对当代资本主义发达部分的信息资本主义,面对在这种社会产生出来的新型的反叛力量和新产生出来的资本主义的自我否定因素,有大量的理论问题值得分析和总结:“知识私权”制度的历史及其所包含的矛盾、版权私有中“窃夺历史与社会”的实质、电脑网络与集体协作、生产社会化、信息化与公共生产资料的发展、信息化社会条件下公共生产资料与私有制的矛盾、信息与知识的共享本性、知识分子的分化雇佣劳动化及革命化、信息进化的规律、电脑网络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社会主体、“后短缺社会”的必然性质与实现之路、IT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与社会变革、社会斗争与竞争的辩证方式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必将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向前发展,使马克思主义能够走在信息社会的前面,为社会进向理想提供思想武器。

哲学与理想中的“自由”曾是资本主义的一个有力武器,但资本的自私性和垄断欲望也使自由成为一种它的自杀性武器。我们在新的哲学探索中认为,在信息时代,自由是高级信息系统的高度信息化,是结构性的、关系性的内外协作与协调,是人的高级信息本性的全面展开。这种信息化的超越性质就是自由——认识、领悟、掌握、操控质量、能量、客观规律,同时也递归地认识、协调与发展信息与人本身,自由软件运动部分地但比较明确地体现了这种社会自由要求。

从表面上及运动发起人的自我认为看,自由软件运动是属于是“体制内”的,他们追求的似乎是理想的资本主义和既有的公认道德,方式上诉诸社会大众也诉诸立法与国家支持。斯多尔曼本人也明确表示他“不反对商业和资本主义”,还希望声明“自由软件运动不支持马克思主义”。仅仅从这些地方看,似乎可以把自由软件运动概括为“资本主义的又一种改良与优化”。但我们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个运动的客观性质并不完全由主观因素确定,信息进化与社会化自由协作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与表述为转移的。在目前的时代与特殊的领域,尤其在该运动的更多实质方面,表现出来的是对现存社会的巧妙的彻底否定,而这些实质性东西的彻底推广与实行,不论发起人初衷如何,都只能是反映了并将导往社会客观规律决定的必然方向——冲击乃至否定私有制与资本主义。斯多尔曼及自由软件运动是在不自觉地反映与重新确认人类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规律。在他的思想中不仅实质上自发地包含着一些社会主义的因素(尽管他否定这一点),而且他也看到了当代社会正在发生巨大变革并积极地加以推动,还看到这种变革正在为一种已经走到了人们面前的新社会准备着现实的条件。要释放与利用这些条件,要尽应尽的责任去迎接新社会,就得从当代社会的要害部位——信息技术中的软件领域——打开缺口:“我们已经极大地减少了那些为获得实际产品而必须做的工作,但是节省下来的活动只有很少一部分被转化成闲暇,因为伴随着生产活动的不得不有大量的非生产活动。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官僚主义及等量的〔恶性〕竞争。自由软件将至少在软件领域里极大地减少这些消耗。我们必须这样做,以便使生产领域的技术财富,转化为使我们更少从事必要工作的社会条件。”(注:引自《GNU宣言》结尾部分)

从总体上说,自由软件运动具有较高的主体化程度,我们认为它具有某种“高阶的自发的革命性社会改造”性质。高阶,主要是指发生的时代、领域和参与主体的性质。自发,是指自由软件运动如果要彻底地、合逻辑地实现其理想,就应该与更成熟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理论相结合,在实践中走向自觉,完整认识已初步知觉的历史规律并主动顺应;它只有与先进的理论和其他进步运动的主体力量结合起来,才能找到他自身真正的历史地位,克服其发展困难,实现其既定目标。革命性,是指其内含地具有的强大否定能量,而非保守的改良。对于这种高阶自发的、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现象与变革活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应该主动予以研究,并因此丰富自身,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并走在前面进行有效地说明。信息领域发生的社会性变革不仅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提供了最有力的佐证,也提供了丰富与发展的营养;至少,从信息角度对经典理论进行哲学级的继承性创新已经显得极为必要(这也是本课题同时在进行的一项相关任务)。

自由软件运动正方兴未艾,他将面临历史的考验:可能坚持下去发展其进步性革命性,扩大范围造成“角马”群冲的威势,也可能被招安、被变质、被“捧杀”或“棒杀”。不过,这场源自社会发展必然性、抓住了现存社会矛盾高深新方面要害、符合信息进化规律的、真正的“信息革命”的号角既已吹响,就已经表明其所反映与表现的的社会客观规律必然会更有力地加速外化与表达,推动各种重要的变革一往无前,前仆后继,从自发走向自觉,从分散走向汇合,日益迸发出巨大的能量。

与自由软件运动诉求的自由协作精神一样,我们希望对它的全面深入的认识也将是社会科学协作的产物。我们目前的研究只是激发这种协作的初浅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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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自由软件与中国

一、发展概况

自由软件运动的发展已经在中国引起了广泛的反应,虽然在1980年代,据我们掌握的资料,中国科学院软件所等单位为了开发国产操作系统,就已经研究和引用过自由软件操作系统,但自由软件运动开始在中国出现新闻性影响,大致是在1998年。1998年以来,关于自由软件的介绍、宣传开始猛增。一些大公司也开始关注甚至小量投资于自由软件。国家软件研究机构如中科院软件所等单位也开始组织人力开始有规模地研究以及在自由软件操作系统平台上研制自主产权的、中国化的自由软件。但是,对于自由软件特别是自由软件运动的理解,却远远跟不上人们对自由软件商业利用的热乎劲。为了展现自由软件在中国发展的实况,我们引用一些媒体发表的资料:(以下资料引自各种网站,因为来源较多,就不一一提供出处) 

中网公司推出Intel架构服务器

随着国际上Linux热的掀起,我国Linux应用的水平也开始迈向一个新台阶,这次中网公司推出的Intel架构服务器就是一个开始。中网公司本来是一家著名的ISP,它是如何想到经营服务器的呢?记者采访了中网公司的总裁万平国。

在中网的服务器库房,记者见到上百台服务器正在准备发货,万总告诉记者,这些服务器是为国家工商局建设全国工商网的项目准备的,记者见到的仅仅是一小部分。万总说,中网这次推出的Intel架构服务器与以往的服务器概念不同,既不是单独的硬件,也不是单独的软件,而是一个软硬一体化的应用系统。

Linux和FreeBSD这样的操作系统软件尤其适用于服务器软件的优化,由于它们的源码是公开的,中网公司可以针对服务器的硬件对操作系统的内核重新编译,使之更加优化、效率更高。经过了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优化的中网的服务器可以视为一个专用系统,这样一个系统意味着数十倍效率的提高,意味着

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可用性的提高。

采用中网公司的服务器,用户得到了整套的解决方案,中网公司推出的服务器从WWW服务器到Fax服务器、虚拟主机服务器到打印服务器等共有20多种,基本上涵盖了一般的Internet/Intranet应用。所有这些应用从建网到使用以及进行正常的网络维护都对用户没有特别的要求,一个会使用浏览器的技术人员,理论上就可以建网、使用网络并维护自己的网络。

其实,这种以“集成+服务”为核心的做法并非中网公司的独创。在国外,如果你想购买预装了Linux的服务器的话,你可以得到一个长长的列表,从北美到大洋洲、从英国到法国、德国、芬兰,有十几个国家的100多家公司出售预装了Linux的服务器。同时,这些公司也提供系统集成和技术支持服务。中网公司的做法与这些外国公司不谋而合。       

四通:IT的新概念 

在“′98Intel架构Unix/Linux服务器及应用系统”展示会上,四通公司展示了一套Linux应用系统Crystal(水晶)集成解决方案,该系统完全由源代码开放的自由软件集成而成。水晶集成方案集成了数据库、WWW、News、E-mail、ftp、DNS、防火墙和字处理工具等一整套系统。四通集团系统集成部总工袁萌在展示会上提出了三个新观念:

首先是OS=Open Source(开放源代码软件),即以源代码完全开放的自由软件Linux为操作系统平台;其次是ISP=Integration Service Provider(集成服务商),即集成服务商采集Internet上分散的自由软件资源,进行二次开发组合,形成低成本、商品化的产品投入市场。自由软件成本低,可以减轻用户的负担,同时也给集成服务提供商预留出来了更多的服务利润空间。

最后是IT=ISP+TeleCom(向着电信基础设施搞集成),即把各种社会组织经ISP“集成”到中国电信基础设施上,一头抓自由软件的开发利用,一头抓电信基础设施建设。

袁教授说,四通公司展示的这套集成解决方案,可以充分利用免费软件提供给企业的稳定、可靠的运行平台。对于集成商来说,可以以自己的集成和服务来收取费用,获得回报。自由软件是非常宝贵的软件资源,在我们国家当前的经济条件下,发展免费软件、用好免费软件对信息产业来说是一条低成本的发展道路,同时这种做法也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华胜:立足Solaris,兼顾Linux           

六所华胜,自从80年代起就从事Unix平台下的软硬件开发,华胜公司早年生产的华胜工作站与Sun Sparc平台在硬件上兼容,在Solaris等Unix平台的应用系统开发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在′98 Intel架构Unix/Linux服务器及应用系统展示会上,华胜公司展示了运行Solaris for x86操作系统的华胜I1000、I3000、 I4000系列服务器以及华胜Netgate网络控制系统及中文窗口系统等软件。

华胜公司微机事业部的总工程师吴晓军告诉记者,华胜一直致力于Intel架构服务器的硬件、软件的开发工作,华胜公司将利用其在Unix平台上开发和集成的优势,向客户提供Windows NT、Solaris for x86以及Linux等多种不同操作系统平台。同时,华胜的Netgate等软件可以很容易地移植到Linux上,这样,用户的选择就多了,从而提高了华胜公司服务器产品的竞争力。

中国自由软件库           

去年6月17日,中国软件协会国际自由软件应用研究发展分会成立了,这是一个民间组织。国际自由软件分会成立之初即得到了国家信息中心主任高新民的支持。国家信息中心投入了5台Pentium 90 PC机及相应的网络设备,建立了中国自由软件库:http://freesoft.cei.gov.cn/。

中国自由软件库建立之初由在芬兰工作的宫敏博士带回了80多G字节的自由软件资料,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和不断更新,目前已经有120G字节的免费软件,其中包括所有标准Unix实用程序的自由软件版本及Linux、FreeBSD、NetBSD等的完整镜像以及大量的科学计算和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同时,该站点还开通了有关自由软件专题的新闻组。记者采访了目前负责中国自由软件库的维护工作的主要人员、国家信息中心数据库部的张鹿高级工程师。

张鹿告诉记者,中国自由软件库是远东地区唯一得到国际自由软件协会承认的自由软件站点,开通一年来,访问用户达17万之多,在国内外有广泛的影响。

张鹿说,自由软件是当代国际上千千万万软件专家研究创造的成果,是培养软件专业人才的优秀教材,也是跟踪世界软件科学前沿的重要途径。张鹿认为,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浪潮的高涨,自由软件的应用必将出现一个新的高潮,届时,中国自由软件库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文Linux计划           

国内各大学的BBS的Linux版是国内的Linux爱好者讨论Linux的主要地方之一,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BBS的Linux版版主方汉(dfbb)和中国科学院曙光BBS的Linux版版主韦韬(lenx)。

中科院高能所的方汉告诉记者,中国目前已经出现了Linux的第一批用户,他们主要由各大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和大学里的学生们组成。一开始,他们在各大学和中科院的BBS上彼此交流使用心得,后来,电子公告牌的天地已经不够用了,为了更好更快地交流信息,他们制定了CLinux计划。起初大家在清华大学的BBS上讨论该项议题,然后由网友Homer建立了CLinux的主服务器:clinux.ml.org,并且建立了中国Linux用户自己的邮递列表。

方汉还同中国科学院高能所的陈向阳博士一起建立了一个CLinux的非正式www站点,地址是http://csun01.ihep.ac.cn,上面收集了一些Linux的中文文档以及目前中文Linux计划已经开发出的部分软件。目前,CLinux计划已经编制出了中文打印解决方案、中文(GB)PostScript字库、中文X-Window管理器、中文输入法服务器、中文输入和显示程序、在线英汉/汉英辞典等一系列与中文处理相关的自由软件。遗憾的是,这个计划目前参与的人还不多,主要是陈向阳等几个核心人员在编写软件。

自由软件:你能走多久           

一个信息系统主管在考虑是否使用Linux或其他免费Unix操作系统作为企业级应用的平台时一般首先会考虑的问题是:他的雇员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支持这些免费的操作系统。这些免费的操作系统可能比那些商用系统更难于安装,相应的系统管理工作可能也会变得复杂一些。虽然Internet上有足够的信息来使安装和管理的过程变得容易,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语言的障碍严重地阻碍了技术人员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

另外一点需要考虑的是第三方软件的支持。很显然,对Linux的官方第三方软件商的支持不像某些商业平台那么多。但是,有一些为SCO Unix开发的第三方解决方案也可以应用于Linux。在Red Hat公司的站点上有最新的支持Linux的商业软件的列表,其总数已经达到了230种。如果加上可以在Linux上编译通过的GNU软件的话,支持Linux的软件的数目就相当可观了,重要的是:这个数字在上升。最近,Sybase、Oracle、Inprise等公司纷纷宣布支持Linux,1998年9月25日,IBM宣布将发布Linux上的DB2数据库。这些重量级的软件厂商的支持,为Linux走向大型企业级应用扫清了道路。

在中国,Linux等自由软件的推广也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只有当更多的像中网、四通、华胜这样的系统集成厂商和硬件厂商都来在自由软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集成时,才能使服务器更加优化、更能发挥自由软件的威力、更容易使用和更稳定地运行,才能创造新的商机,提高我国应用自由软件的水平。

发展自由软件,既能锻炼软件开发队伍,又为社会提供了有价值的应用软件,这对于广大的中国用户无疑是一件造福于民的事业。Linux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自由软件的操作系统平台,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Linux在中国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用户将会发现自由软件的优点,使Linux等自由软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是2000年的消息,这样的资料可以长长地摘引。自由软件大致于1998年在中国“浮出水面”是可以肯定的,对此,本课题研究者之一1998年在四川连邦软件公司任职公关部经理时所实际经历的情况也可以佐证。当时成都的连邦软件连销组织当时是国内软件销售商的当然老大,四川连邦是连邦软件的五家核心店之一。1998年第三季度,“LINUX”在排行榜的“操作系统与数据库”前10名上就赫然出头,销售量仅次于微软的DOS和视窗操作系统。上述消息中从1998年到2000年的回顾,实际上包含了诸多要义,这在后面还要谈及。20006月,一则网络调查也可以说明情况:

调查问题你喜欢什么操作系统?

参加人数766

 结果统计

21% 

Windows NT 

20% 

Windows 

31% 

linux 

23% 

Unix 

3% 

Dos 

图例

 

程序提供:博大互联网

2000-06-09  网上复制  

=============

自由软件在中国总的情况是相当受欢迎,当然也有怀疑、反对与嘲笑的声音。在其影响下出现的“开源软件”(在“开源软件”这个名称下包括了开发方式和许可证类别、性质,从而也就包括了这种软件的商业经营模式)也被各行业大量采用。中国出现了很多自由软件的产品或变种产品,出现了很多相关的协会、组织,有很多专门介绍、提供、评论、交流自由软件的网站与网页。据小范围的调查,许多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人手至少一件自由软件。并且出现了国家级的自由软件中心及相关网站。 

二、对于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利功能 

自由软件有利于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自由软件作为一种新开发方式、一种新的高技术市场商品,引入进来,总的有利于软件开发的多渠道、多方式,有利于市场的竞争与消费者利益,也可以避免国外少数大公司在软件上的垄断。自由软件因其“开源”、“自由共享”的规则,虽然不能完全与直接解决信息安全的问题,但给予了学习、借鉴的更多机会,有利于我们这样的大国迅速发展软件技术,提供了掌握重大关键自主技术的更多机会。中国有很有利的条件把软件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发展,自由软件在这方面的作用将主要是正向的,吸取利用得好,价值极大。自由软件的低成本,将使我国的IT业少受资金短缺的限制,也能使其他行业加快计算机化、网络化,更好地实现技术创新。自由软件不仅能促进我国的电子商务及电子事业,并将在我国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整体战略中发挥巨大作用;目前需要的是就此取得认识,制定规划与政策,形成一种有特色有效率的综合推进机制。

自由软件有利于中国软件人才培养。自由软件“开放源码”的技术特性,有利于人们透彻地学习优秀自由软件的编程思想和方法;自由软件低价、共享特征,有利于中国这样的教育经费缺乏的国家发展教育软件,中国有相当多的甚至高层次的教育网采用自由软件(或其变种)进行构建本身就是一个证明。它的低成本,易传播、能解剖学习、能进行适应性移植改造、网络性与协作性等等优势,利于在原创程序基础上构建用户定制的、更高效的教育与培训基础平台。这些优势也对科研机构有类似效果。应该充分考虑如何利用自由软件建立使中国在软件开发和人才造就上更加能产的基地和园区。

自由软件的“普遍低利润化”(或者说,“应用低成本化”)经营模式,已经冲击并改造着传统的市场,将在改变着的软件市场模式中提供新的商机,中国的软件产业在充分认识自由软件地位、趋势的基础上,有可能抓住这样的商机,在中国乃至世界软件未来市场中占有自己一席之地。虽然在短时期中,能接受自由软件开发和经营模式的中国公司不会很多,但有眼光的公司会加入经营,其中的商机无处不在。红旗Linux和其他一些自由软件公司的成功经营只是很初步的例子。在中国,强调服务与应用将更加能获得一种多赢的市场效果。在市场更多地引入自由软件,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市场规模。低利润是相对的,高利润追求则往往适得其反,可以说我国的硬件业很多门类已经步入了低利润时期,某种程序上,这是带投机性的、重纯流通商业经营的必然后果。而自由软件中的“重视开发与服务、面向用户与使用”这两条正是真正的商机所在。同时,自由软件能带来规模效应,因此,自由软件经营、或汲取其精华而形成的新经营模式将有很大的市场前景。 

、政府的作用

但是,从自由软件的这些有利的功能特性中获利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充分认识自由软件的性质、趋势,认识自由软件所代表的、正在到来的改良中的商业社会。有识的中国人大概都深深地体会到了中国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慢半拍”效应。

从自由软件分化而来的“开源软件”,对中国软件的产业发展也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我们的研究表明,开源软件是广义的自由软件运动整体中的一个层次。与斯多尔曼为核心的自由软件基金会不通,它更多地强调了与商业结合,是一种更易于进行商业开发的(广义的)自由软件。尽管自由软件基金会与开源社团在自由软件发展方向、开发方式、许可证类型、条款方面有分歧,但是,开源软件在中国的发展,不应该建立在与自由软件的对立上,而应该建立在对自由软件的基本支持上。需要切记的是:唇亡齿寒,鱼蚌勿争。

处理好自由软件与开源软件的关系,也就是处理自由软件运动的社会意义和商业价值之间的关系。自由软件运动追求的信息共享(首先是软件共享)理想,是一定要对现存社会关系进行改造才能真正实现的,这需要长期努力并与社会整体改造、改良、改革相结合;开源软件把理想设定在软件开发的技术层次,认为这只是一种软件开发的新模式,主要体现为通过开放源码这一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全球联系,吸引全球自由编程者为某一程序贡献集体力量,使软件开发成为一种开放的群众活动。而不关心这种群众性软件开发模式背后必然具有的深刻社会意义及其社会改造条件。但是,把自由软件运动改造社会的理想目标放在一边或搁置起来,专门关注于一种技术路线创新,却更能吸引投资,造就市场。这就是广义的自由软件开发商们更愿意采用“开源软件”这个名称(及其内容)的原因。这体现了广义的自由软件运动内部的矛盾,但两者不是绝对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要在中国利用和发展自由软件,也需要处理好这一关系或者矛盾。

我们的基本思路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完善为目标的中国政府,首先应该在理论上清楚地认识清楚自由软件的这两个层次,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处理好自由软件运动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之间的关系,从而通过政府的政策甚至特定的立法,通过政府投资的公共软件开发工程建立自由软件发展的社会平台和经济支撑,逐步为自由软件在中国发展所需要的政策、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环境;甚至通过软件专业教育和计算机公共课程教育环节传播自由软件基本精神,在计算机人才领域范围内培养信息共享的人文氛围。要知道,发达国家中的嗨客群体是自由软件运动得以存在,特别是那种似乎“不赚钱的自由复制”方式得以长期存在、发展、蔓延扩展的社会基础,没有嗨客这样的新型社会主体,是没有自由软件运动的,也就没有“开源软件”带来的越来越大的商机。商机不是孤立的“开源软件”造就的,开源软件的商机,建立在广大嗨客群体长期默默工作(他们在其中也获得了他们自己所追求和“需要”的东西,那就是创造、协作和自由的感受)和源源不断的奉献的基础上。没有上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的支持,没有上述新型社会主体,自由软件或开源软件在中国要么就不能真正形成市场,要么就变形,要么就违规操作,而这两种后果是一回事,就是把一种创新模式改变成传统商业模式,包括开源软件在内的广义自由软件在中国也就消失。而这肯定意味着中国又错过一次历史提供的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如果说斯多尔曼领导在自由软件运动在美国是一种群众自发的兴起,那么,中国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就只能是政府的自觉建构和引导、扶持,因为,美国能够自发地产生自由软件运动,至少有50年的信息社会发展积淀。中国信息化进程的跨越式发展能够等到50年以后才起跳吗?而且,没有政府的超前引领,50年也未必能够在中国社会中自发积淀美国那么丰厚的信息社会底蕴。

自由软件运动倾向于这样一种设想,即结合国家、市场、开发-用户-管理、社域、企业、(官方、半官方及民间的)文教科研机构、(自由职业者或兼职的)个人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在法制、专项税收与利用、市场、计划调控等综合作用下,把软件产业作为一种公共事业加以推进。很多编程人员可以成为国家或国家代理机构或混合体制的项目机构的雇员,进行有酬编程,也可以自由或兼职身份在市场及服务中获取有酬回报,还可以进行大中小型各类项目的协作与指导支持。自由软件的成功也得益于一种“群众性编程”,这里面也有可以汲取并加以改造提高的经验。对这些方式综合地加以吸收改造,结合我国的社会主义优势进行探索,是有可以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跨越式发展的软件产业发展道路的。

自由软件运动的理想与道德诉求,其本身也将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改造、发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中国,应该也可以对此做出应有的贡献,并以此加快我们自己的信息产业发展。

(完稿:2002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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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研究报告执笔:贾星客  李极光

[2] 计算机基础运行管理软件,提供其他软件应用的基本条件。

[3] 这是早期麻省理工人工智能实验室时期流行的软件取名方式,斯多尔曼曾谈到许多这种“递归缩写”取名的例子:“我认为这开始于一个叫作TINT的编辑器,意思是:‘Tint Is Not Teco’,而稍后,这种取名法继续生出一些名字如‘SINE’,意指‘SINE Is Not Emacs’,还有‘FINE’,意为‘Fine Is Not Emacs’,还有‘EINE’,意思是‘Eine Is Not Emacs’,还有‘ZWEI’‘Zwei Was Eine Initially’,终于,现在到了GNU。”这类名称第一和最后一个单词都是缩写的软件名称,第一个软件名称各字母展开来就是这一句话每个单词的首字母

[4] 斯多尔曼希望在发音上也要有所区别。gnu作为“角马”解,发音为[nu:],而作为GNU工程的名称,发音为[guh-nju:],参见www.gnu.org首页说明)

[5] 斯多尔曼《GNU宣言》

[6] 斯多尔曼《什么是自由软件》

[7] 斯多尔曼《GNU宣言》

[8] 斯多尔曼,《GNU宣言》。

[9] 引自斯多尔曼《The GNU Project》(GNU工程)一文

[10] 本段资料见海外文章《反对知识产权》、《推广GPL》,本课题即出的译文集附入这些文章。

[11] 斯多尔曼声明,他是无神论者,但认为宗教中宣传的道德如果正确,可以运用

[12] 斯多尔曼,《GNU宣言》。

[13] 斯多尔曼,《实用的理想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