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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下面这篇文章是位于加拿大纽芬兰圣约翰的纽芬兰纪念大学的Tyrone Lai 先生为我们的网站撰写的,
我们很乐意向使用中文的读者们介绍加拿大科学哲学研究的新成果。文章是由Tyrone Lai先生的同事张镇环博士翻译的)

 

科学方法新论

 

    自现代科学开创以来,科学家、哲学家,甚至科学的外行们,一般都相信存在有一种科学方法。对于这种方法实际运作如何,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但大多数人都相信这样的方法是存在的。他们相信,正是这种方法使得科学家能够扩展我们的知识。然而,在过去的五十年里,情况有所改变。在许多科学家和科学的外行们仍相信存在科学方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却赞同波普尔的观点,认为科学方法是不存在的。在波普尔看来,引导我们走向知识(真理)或甚至接近它的方法是不存在的。然而,波普尔同时又自相矛盾地说,存在着一种有助于我们做出科学发现的方法:猜想与反驳的方法。但波普尔同时也说道,这些发现并非是对世界本来面目的发现,它们只是到目前为止经受住了尝试去反驳它的检验的理论发现。波普尔说,我们无法知道世界的本真面目。对于波普尔来说,在科学演变的进程中,我们希望理论会给予我们对于世界的本真面目越来越趋近(逼真)的描绘,然而虽然我们的这种希望是合理甚至是必要的,但我们永远也无法确定这点。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波普尔关于科学方法的观点持赞同态度,但大约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一个想法浮现在了我的脑际:或许波普尔关于科学方法的观点全然错了!正如我所说的那样,波普尔认为我们根本不能确定我们的理论是否越来越趋近真理(虽然我们希望它们这样)。浮现于我脑际的这个想法告诉我,这种表明理论趋近真理的东西是存在的。由于这想法,我不得不在几个主要方面修改我对科学方法的理解。只是在近来的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对科学方法观点的这种改变事实上并不亚于一场“革命”(如同在“科学革命”中那样)。这一点反映在了我的作品中。在我就这方面所写的早期作品中,我倾向于集中阐述使我改变观点的这想法(例如,参看我的文章:“经验检验只是辅助手段”,不列颠科学哲学杂志39期,1988p211-223 [British Journal for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 39 1988, p211-223]; http://www.ucs.mun.ca/~tlai/)。在我近来的作品中,我力图把这想法扩展到更广的领域,为的是使我们能够更加正确地评价它的重要性。光就这想法本身来说,我们很难明白它的重要性,特别是当它采用公众所不熟悉的词语表达时就更是如此了。越是把这想法放在更广的领域,人们就越容易看出它的意义。在我近来的作品中,我通常并不从这个使我改变观点的想法开始论述,而是从读者更为熟悉的方面写起。这看来是合理的,因为在实践中,所谓的科学方法是在于我们追踪线索的方法。由于侦探小说广泛受到人们的欢迎,大多数人多少知道一些我们应当怎样去追踪线索的方法。他们明白,通过追踪线索,他们就能够知道他们原先不知道的事情。在侦探小说中,罪犯知道自己所犯的罪行,而这对侦探将会发现什么是无关紧要的。之所以无关紧要,是因为令人惊叹的是,侦探能够自己发现事情的真相,而无须去问罪犯(在如今世上的许多国家中,被指控犯罪的人有权保持沉默)。科学家也追踪线索,他们也能够令人惊叹地自己发现真相,而不用去问上帝。那么科学家是如何找出事情真相的呢?他们采用与侦探相同的方法:追踪线索。侦探如何知道他们抓到了真正的罪犯?科学家如何知道他们发现了正确的自然规律?他们不是依靠去问罪犯或上帝;他们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在追踪线索的过程中,他们一直在遵循科学方法。只要我们拥有一种方法,我们就能够自己找出事物的真相,而用不着去询问任何人。正因为我们拥有一种数字相加的方法(十进位计数法),我们就能够靠自己得出1680786 + 3956142 = 5636928,而不用去掰手指。

 

    对于科学家来说,科学方法并没有什么特别。“科学方法”这种叫法指的只是一种引向知识的方法。任何人都能够运用科学方法,当我们在追踪线索的时候,我们就在用它。但科学方法的运用却离不开追踪线索。如果我们不追踪线索,我们就不能使用科学方法。

 

    从传统来说,澄清科学方法是哲学家的职责,但没有任何哲学家——或任何其他人——详细解释过如何追踪线索!所以,没有人完全清楚科学方法的运作方式就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了。科学方法只能在追踪线索的关系(背景)中得到理解。如果我们不留意这种关系(背景),我们就不应为方法的费解或难于解释而诧异。以此来同一辆汽车作个比较。我们看到汽车的轮子在转动,推动着汽车往前跑。如果我们知道汽车轮子与引擎相关联,那么这就没有什么可神秘的了。但假如我们不知道这点,那么汽车的运动就将是个迷:“无马拉,车却跑!”

 

    在各种不同的领域里,我们都依靠线索来引导我们获取知识。鉴于线索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们应当对怎样追踪线索作一番研究(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追踪线索并非易事)。我在《探究术》(The Art of Detection)一书(http://www.ucs.mun.ca/~tlai)中作了这点。我把这种新研究命名为:提修司学,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提修司,他在迷宫杀了半人半牛的怪物后,沿着一根绳索离开迷宫。在这部书中,读者将看到,追踪线索的过程就是在运用科学方法,注重方法与线索的关联,我也称这为提修司学方法。我在这部书中所解释的科学或提修司学方法,大不同于许多科学方法的流行版本。不熟悉我著作的人不大可能按我对科学方法的描述方式来描述它。

 

    从传统上来讲,追踪线索被认为是一种推理形式。我发现事情并非如此。追踪线索所涵盖的内容远远不止推理。追踪线索是一种不同于推理的学问,正如摄影不同于推理一样,虽然我们在摄影和追踪线索的过程中都有推理。在我的文章“福尔摩斯是逻辑学家还是提修司学家”(Is Sherlock Holmes a Logician or Theseologist)http://www.ucs.mun.ca/~tlai/)中,我对此提出了论据。若要了解追踪线索为何不同于推理术的更为详细的解释,读者应查阅《探究术》The Art of Detectionhttp://www.ucs.mun.ca/~tlai)。为帮助读者我目前关于科学方法的观点,我还写了“认识过程的四幅漫画”(Four Caricatures of the Knowing Process)http://www.ucs.mun.ca/~tlai)。在这篇文章中,我就知识的获取方式将我的观点与四种流行的看法作了比较。后者因忽视了线索在认识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而受到损害。我的解释是,线索不只是对理论的建构提供帮助,而且还有助于确定所建构的理论是否为真或者接近真理。

 

    长期以来,哲学家们一直对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感兴趣。线索把我们引向知识;然而在哲学中,人们很少去问这样的问题:什么是线索?在“什么是线索?它为何如此重要以至我们应当知道”(What are clues? And why it is important that we should know)http://www.ucs.mun.ca/~tlai)一文中,我提出了这问题并做出回答。

 

    我对科学本身以及科学方法的思考仍在继续。我希望今后还有更多东西写出来与读者分享。同时,我诚恳欢迎读者能够提供帮助,当然也包括批评和指正。读者可以通过Email同我联系。我的邮件地址是:tlai@mun.ca

 

  若欲索取我的作品,可直接与我联系。

 

Tyrone Lai,professor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Memorial University of Newfoundland

St John's, Newfoundland

Canada A2C 5S7